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关于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9-06-06    点击数:12893次

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潮州市中心血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潮州市中心血站在每年已足额发放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情况下,以“加班工资”、“劳务激励”的名目,违规向单位内部在编人员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354565元,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伍应科共领取“加班工资”人民币20977元。2018年5月伍应科受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其他4名责任人员受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

二、潮安区金叶贸易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潮安区金叶贸易公司违反津贴补贴管理规定,以节假日加班名义给在职干部职工42人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467640元,潮安区金叶贸易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谢松清违规领取人民币32494元。2018年6月,谢松清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饶平县汤溪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蔡明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月4日下午5时许,蔡明发擅自指使单位司机使用粤USK931号牌公务车载其本人及朋友共6人到福建省诏安县一饭店聚餐,并于当晚8时许,乘坐上述公务车返回黄冈镇,后由司机将该公务车开回单位指定停放点。2018年7月,蔡明发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深刻说明,在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从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上不清醒、犯糊涂,对党组织的教育、警示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严抓严管、抓早抓小,做到早打招呼,早作提醒,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行合一,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排查整治“天价烟”、高档酒特殊定制版背后“四风”问题等工作,紧盯本地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从严追究对告诫不在乎、对纪律不敬畏的顶风违纪人员,不断巩固拓展整治“四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