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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1-23    点击数:9118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410日至7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822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8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讨论研究整改落实工作。93日,我局召开整改落实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信心上坚定执着,在整改行动上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局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事项负总责;各科室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制订整改方案。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制了《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50项具体问题,按照“现在能改马上改、短期能改限时改、复杂问题抓紧改”的原则,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期限,每个问题由一位局领导牵头负责,并明确整改内容、责任科室(或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四)坚持边整边改,强化督促检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业务科室、相关单位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讨论解决整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1018日和111日市巡察办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推进。

二、逐条对照,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局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止2020150项具体问题已有43项完成整改(含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7项还没完成整改,正在积极推进。

第一,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政治建设有所欠缺

(一)针对“思想建设不严实”的问题。一是完善《2019年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2019年重点学习内容,细化学习安排。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真正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制定并印发《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录像片、国庆阅兵式、到涵碧楼革命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组织全部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分专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牢记初心使命、坚定政治信仰,锤炼优良作风、提高能力水平。三是指导督促局属党组织制订完善学习制度,局属各党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并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二是按照《党组工作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严格落实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教育内容。三是重大节日前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在国庆节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和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育、监督。国庆节前班子领导深入各基层单位检查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导检查,凤凰洲公园管理处已按照要求于5月取消天后宫功德箱及各类捐赠,并将天后宫作为公园景点进行管理,捐赠收入设立专用基金用于天后宫景点修缮美化。慧如公园管理处已完成大笑佛拆除工作。

(三)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一是印发《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的工作职责,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加强督促局属各单位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议事范围和程序,坚决杜绝以支委会或财务会代替班子会决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现象。

(四)针对“落实整改工作打折扣”问题

1.针对“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的整改措施统筹安排不合理,前期工作规划设计不够科学合理和20186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作配套主管网尚未接入的问题。枫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于20178月动工建设,围绕国家环保督察组要求整改的时间节点努力地开展工作。项目按照市政府批准和合同约定,施工期一年(20188月底完成),按照工程常规施工时间,建设工期应为一年半才能完成。为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整改任务,施工单位已采取多项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缩短工期,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该工程子项目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于201810月底全部完成并通水试运行,目前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运行基本正常,各项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2.针对“个别工程超批准期限没有申请延期手续仍继续占用城市道路”的问题。一是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核验申请条件,现场核查测量面积;二是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审批档案,包括年度审批登记档案、逾期催办登记档案、现场核查图片档案;三是对即将到期的许可事项进行催办,并按时完成临时占用道路延期手续。

3.针对盘活慧如公园建设专款的问题,20191219日已将《关于“慧如公园建设专款”使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报送市政府,候市政府批复后,合理使用建设专款。

第二,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一)针对“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增强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流程》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1025日,党组成员、局机关支部书记谢惠中同志就《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课题为机关全体人员上党课,1115日就《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为主题为机关全体人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上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到挂钩联系的党支部讲党课。三是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挂钩联系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挂钩联系点制度,加强局领导对党建工作挂钩联系点的指导力度。四是加强对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组织局属党组织书记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市直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向各党支部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学习资料,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

(二)针对“执行组织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人民广场管理处、凤凰洲公园管理处等党支部届满之后没有按时换届”的问题,目前,人民广场管理处和凤凰洲公园管理处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针对“部分党支部换届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要求局属各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换届选举程序。邀请市直工委组织科科长为局属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工作者讲授党组织设置、基层党组织换届、党内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第三,队伍建设乏力,干部职工管理松软

(一)针对“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因我局涉及机构改革和2018年全市人事冻结,我局出现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配备不全的现象,针对该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制订《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下部分单位正副职选拔工作方案》,通过提拔、提调、交流等形式配齐配强属下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二)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1.针对“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个别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个别科长任现职均10年以上”的问题,建立健全干部轮岗机制,我局去年完成机构改革,并统一调整有关干部岗位。

2.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细致”的问题,5月份开始,我局分批次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应审尽审,干部信息认定准确无误。局机关干部的档案已调整为党员管理。“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不够准确的干部已通过调查重新认定。

3.针对“对人事档案把关不严,出现个别人员干部任免审批表“行政机关任免意见”一栏中应到会人数少于实到会人数、考察材料中发出测评票张数少于参加民主测评人数等”的问题,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等相关业务知识,在以后“选人用人”过程中将严格校对应到会、实到会,发出/收回测评表等数据。

(三)针对“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按照《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报告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报备管理。三要增强纪律意识。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在岗尽责,在岗履责,在岗担责,不断提升思想定力、行动定力和政治定力。

第四,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牢固,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一)针对部分民生工程监督管理走过场”问题

针对“二次供水监管问题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制订《潮州市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职责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二是针对住建部通报我市一个小区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对该小区二次供水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并约谈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20198月中旬委托检测机构对市城区58个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四是9月上旬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来水总公司等部门对市城区58个使用二次供水的小区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针对“解决城市管理顽疾方法不多,被动应付”问题

1.针对“党组在围绕潮州打造特色精品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中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举措跟不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制订出台《潮州市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管理机制》《潮州市区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第三方监管考评工作方案(暂行)》,印发《关于建立市城区网格员巡察机制的工作方案》。二是针对创文工作中环卫设施存在的短板问题,已完成新建改建市区196座公厕生活垃圾分类果皮箱,已完成政府采购,至114日果皮箱已到位,已安装果皮箱420个,垃圾桶400个。市区主次干道防蚊闸的设置,至114日,已安装下水道防蚊罩7100个。8座垃圾压缩站的改造提升,体育馆和金山大桥下的垃圾压缩站已经动工,其余6座争取春节后开工建设。

2.针对“城市信息化管理建设滞后”的问题,该项目已于828日竣工,11月初正式试运行。城市管理部件的普查和确权工作已完成,市级,湘桥、枫溪两区网格信息采集员已落实到位。

3.针对“锡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长期超负荷处理垃圾导致产生渗滤液急剧增加”的问题,目前已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重建渗滤液一期处理设施、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二期等措施,垃圾场渗滤液得到有效控制。二期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于8月份建成投产,渗滤液一期处理设施重建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届时将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问题。

(三)针对“执法督察担当不够,存在‘二传手’现象”问题

1.针对“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处于体制不顺、城管大队没有执法资格的现状”的问题,我局积极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已完成局机关、湘桥执法分局、枫溪执法分局三定方案制定,经多方协商研究,出台了《关于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桥执法分局、枫溪执法分局管理体制的意见》,进一步明晰我局与湘桥区、枫溪区在城市管理中的管理和执法权限,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尚未办理执法证的人员已通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现正候省司法厅审核发证。

2.针对“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除了集中整治行动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缺少研究对策和督察指导,仅仅走程序转交湘桥区、枫溪区处理”的问题,一是增强城市管理水平,压实职责,管理网格进一步铺开,网格员落实到位。二是严肃执法纪律,按照“定员、定岗、定位、定责、定标”的原则,加大路面管理和执法力度。三是加强执法联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四是结合我市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为主题,1113日—20日组织局机关、湘桥执法分局、枫溪执法分局工作人员分两批次进行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五是加强督查指导,我局组织督查专班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我局对2018年群众反复投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巡查整改,近期整改情况较好,占道经营类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卫生明显提升

3.针对“个别投诉事项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投诉事项认真记录,快速处置,实时跟踪,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调查处理,按时回复。

4.针对个别酒家长期占用道路违建”问题,829联合有关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并落实整改,现酒家占道违建处侧玻璃幕墙已经拆除完毕。

第五,落实党风责任制有差距,纪律监管乏力

(一)针对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党支部责任。二是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个别单位班子领导变动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进行重新调整,并印发了《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重新修订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促进班子成员都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

(二)针对“监督责任有所缺失”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党内谈心谈话的通知》,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充分了解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廉政谈话的通知》,进一步深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订防控措施,实现对廉政风险点的长效管理。四是利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恶伞》《浊流之虐》警示教育片,组织局属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到涵碧楼参观学习,接收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三)针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加强财务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年上半年已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局属7个单位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10月份通过对局属单位进行抽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1.针对“对下属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审批财务”的问题,我局通过提拔、提调、交流等形式配齐配强属下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并指导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分工

2.针对“部分下属单位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制订“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和市区道路绿化损毁复绿检查验收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绿化工程队、凤凰洲公园管理处、慧如公园管理处等3个单位落实整改,均已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绿化工程队收取的绿化项目收入经财政局确认不属于“收支两条线”范围,已完成整改。

3.针对“城管大队在2016年办公楼修缮时没有项目验收及复核人员签名,项目费用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经核查,该项目是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办公室灯管等老旧损坏设施进行更换,不属于办公室修缮。现已要求城管大队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落实采购工作。

第六,执行各项规定上把关不严,违反八项规定现象时有发生

(一)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的通知》,要求局属单位全面清理20131月至20188月期间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全面清退2018年违规发放津补贴,对2018年以前违法发放津补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人秘、财务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各单位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目前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已全部制订完善财务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监管,去年上半年已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局属7个单位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10月份通过对局属单位进行抽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二)针对“公车管理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要求下属单位制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建立完善台账制度,加强监管,保障每一笔资金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三)针对“财务管理风险防患意识淡薄”的问题

1.针对“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一是及时召开财务专题会议,强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全面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白条入账。二是局机关食堂伙食费已从201810月起启用采购物业服务方式,完成整改。局属单位已杜绝白条入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2.针对“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我局于829日召开相关单位会议,要求局属单位认真制定采购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3.针对“大额款项现金支付现象普遍”问题,经核查,局系统大额款项现金支付主要是用于食堂伙食费开支,现局属单位已规范食堂开支管理,通过与配送公司签订协议等方式,以转账形式规范食堂伙食费支付行为。

4.针对“对报销凭证把关不严”问题,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报销把关,规范支出报销凭证。10月份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抽查,没有发现报销凭证不合规情况。

5.针对“工程项目程序缺失”问题,路黑底化改造提升工程存在未办理开工报告先动工建设的情况,市政府已于201943日召开协调会进行协调,同意不予行政处罚。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程序的要求推进,杜绝工程手续倒置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完成。

6.针对“工会费用列支超范围”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列支工会费用,确保合规。同时,要求下属单位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工会费用的使用。

(四)针对“资金资产长期管理不善”问题

1.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历史累积呆账坏账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西湖公园管理处就历史累积呆账坏账问题多次咨询审计局、财政局和律师等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但均无法找到合理解决该问题的办法西湖公园管理处制订完善《潮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潮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加强财经制度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二是凤凰洲公园管理处已对拖欠租金全面清理,并结合实际制订还款计划,该处将分8年对拖欠租金进行追回。

2.针对部分下属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局属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租期已满的国有资产回收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租。

三、持续推进,固本强基,为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经过前段时间努力,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巩固成果,形成长效。我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围绕市委1+5+2”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我局将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将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狠抓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393394;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十楼人事科、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czjrsk@163.com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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