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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04-28    点击数:8040次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科长庄育辉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庄育辉任饶平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其同意,饶平县原国土资源局通过虚开发票、收据等方式,套取资金购买茶叶、海鲜干货和紫菜等土特产用于送礼,合计170923.18元。此外,庄育辉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12月,庄育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饶平县陶瓷工业公司总经理余俊民违规报销私车费用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余俊民违规将其私车2014年度、2017年度的车辆保险费用和2014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部分燃油费、停车费、高速通行费等合计15032.14元,分多次在饶平县陶瓷工业公司下属单位饶平县陶瓷工业研究所报销。2020年12月,余俊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湘桥区城西街道北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茂钿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8年12月,陈茂钿主持召开北关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起“两委”干部每月补助交通费300元,至2019年8月,北关村“两委”干部共7人领取交通补贴合计16800元。此外,陈茂钿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10月,陈茂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关村7名“两委”干部退缴违规领取的交通补贴。

  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盯紧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深挖细查;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