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潮州注销廉政账户 今后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6-09-01    点击数:2466次


近日,市纪委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的通知》,注销原设立的廉政账户,今后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至目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已全部注销。

市纪委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主动拒收“红包”的自觉性。今后,凡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其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应当场拒收。确实无法拒收的,应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报告后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免予处理,所收“红包”按违纪款物收缴;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按顶风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