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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问责追责 敢于担当容错免责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02-13    点击数:3307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提升工作精气神方面,多次强调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此,潮州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对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和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既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又严厉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为潮州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营造想作为、敢作为、能作为的良好政治环境,结合潮州实际,提出了《潮州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实到位,“百团大战”的扎实开展和高效推进,全市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有力有为、敢于实践、敢于创新,推动潮州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意见》的出台既给一些为官不为者敲响了警钟,也为容错机制指明了方向、划定了界限、立下了规矩,为党员干部干大事、创大业稳心定神。

当前,随着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不断推进,一些党员干部的认识却没有跟上节奏,少数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滋生了“为官不为”的心态,对上级工作部署执行不力,对工作不敢担当,对责任消极懈怠,不履行法定职权,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有的甚至认为“不吃不喝了,但事情也不办了”,群众对此感受颇深。为官不为固然有“能力不足”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它更是一种“心病”,俗话说,“治病得治根,心病还得心药医”。为官不为,就是占着官位、握着公权力,却不干应该干的公事,无所作为,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对于这些“心病”,《意见》正是医治的“良药”,它有利于扭转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良思想,让不干事者下,能干事者上,有效遏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行为。

从实践来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个别党员干部怕因出错而受到追究,怕因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被追责,或者看到周围的同志因创新失败而被问责,心存畏惧,因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影响和削弱。出现这些问题,既有干部自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的影响,还有干部管理方面的原因。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事创业难免出现失误,只有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才能让改革创新者消除心理负担——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意见》中涉及到容错免责机制,最大限度宽容党员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和无意过失,为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壮胆,让有为者无后顾之忧。

当然,容错不等于纵容,容错更不是放纵。实施容错机制的关键是区分“哪些错能容”和“哪些错不能容”,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容错机制”不是“尚方宝剑”,对于触碰到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决不能“容错”,不能让有心者“钻空子”,利用“容错机制”为借口任所欲为。要坚持鼓励敢为和惩治不为相结合,严格区分“犯错”与“违纪”、“主观无意”和“明知故犯”的界限,坚决不让敢试敢闯敢干的“领头雁”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

目前,潮州正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处于一个后发赶超的快速变化期。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的落实,以及“百团大战”的顺利开展,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意见》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真正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勇于担当、励精图治、奋发有为,为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