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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四年来追回外逃人员26人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数:6648次
潮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潮州四年来追回外逃人员26人

      10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26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2人,追回赃款435.3万元。2018年以来,实现公职人员外逃“零新增”,工作成绩显著。

      强化政治引领 织密追逃天网

      市委始终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把国际追逃追赃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2018年1月,市监委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承办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同年11月,根据省委、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市委批准在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委外办、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承担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天网行动”,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整合起来,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各县(区)监委均成立追逃追赃专门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着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追逃追赃工作数据统计、情况报告、新闻宣传、提请司法协助、外逃人员投案押解接收等具体规定。加强对全市各县(区)追逃追赃工作的指导督促,组成督导组赴各县(区)开展调研督导,每月通报全市追逃追赃战果。对重点个案实行领导包案,加强会商,周密制定有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至2021年6月,共开展督导91次,个案会商83次,对18起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市监委和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发挥优势,团结协作、集成作战的合力不断增强,织密了一张追逃追赃的天网。
      开展重点个案攻坚 全力打好歼灭战

      林舜涛、郑臣炎、陈少锋、林好悟、余文斌……四年来,一批重要外逃腐败分子被缉拿归案或主动投案。
天涯海角,虽远必追。市监委不断加大追逃力度,连续四年执行“天网行动”,对全市外逃人员开展2轮大起底,2018至2019年共追回外逃人员19人。2020年,坚持“战疫”和追逃追赃两手抓、两不误,追回外逃人员5人。另外,紧密结合潮州实际,加大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外逃人员追逃力度,追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外逃人员13人。
      2019年,市监委首次组建工作组参团赴国外执行追逃任务,奋战22天,配合外方执法机关成功抓获饶平县商人林舜涛,将其押解回国。此次行动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同时,该案也作为典型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2019年5月,我市追逃专班快速出击,在佛山顺德将原饶平县粮食集团穗丰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副经理郑臣炎缉拿归案,从确认藏匿地点到抓捕归案整个过程不到20小时。此前,郑臣炎已潜逃20年。2021年3月,成功抓获潜逃23年的原市人民检察院培训中心副主任余文斌。
“启动‘天网行动’以来,市监委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把省追逃办挂牌督办、市监委领导包办的案件作为重点,全力打好歼灭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号角一次次吹响,持续对在逃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在强大的追逃攻势下,2019年6月,潮州市公安局原边防分局后勤处出纳员陈少锋主动投案,成为我市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以来第一个主动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2020年5月,潜逃22年的原饶平县汫洲镇企业办公室主任、饶平县汫洲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原主任林好悟主动投案。

      坚持法治思维 筑牢防逃堤坝
      市监委和各县(区)监察机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  件规定(试行)》,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把案件办成铁案。
      市监委还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建立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对有主动投案和认罪退赃意愿的,提出相应法律适用意见,既保证严格依法,又体现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也在不断加强。为筑牢防逃堤坝,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举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印发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监委协助市委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推动防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此外,市监委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的新增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出国(境)监督全覆盖。强化对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把关,把防逃要求贯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对发现有外逃倾向的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外逃风险。
      随着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的一体推进,2018年至2021年,我市实现公职人员外逃“零新增”。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扬长避短、开拓创新,推动我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