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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11-30    点击数:30056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潮安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潮安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市委李雅林书记关于本轮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4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许树忠同志担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的领导责任,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列出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将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中央财政预算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二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3个分项问题,并制订出整改措施29条,明确了每个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小落具体。

(三)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为确保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局多次召开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我局党组班子及3名成员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查找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全程督导我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充分肯定了我局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二是多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每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要求各分管领导和整改责任人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有效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以做好巡察整改为动力,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抓整改和抓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党的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创新统计手段、统计管理和统计方法,认真抓好当前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不断提升统计运作效率和数据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潮安统计事业的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期的努力,目前市委巡察的二个方面反馈意见已逐一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整改工作中,我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第一方面问题,中央财政预算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经费管理存在不足

1、针对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政令、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5月31日、6月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局党组做好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计规范化管理,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健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2021年3月开展基层统计队伍调查,撰写调研报告,为切实充实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力量建言献策,解决统计“最后一公里”问题;2021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5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许树忠同志向各股(队)负责人专题培训《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全省统计系统中央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实行下管一级的通知》和《广东省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6月1日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奕光同志受邀为全区2021年度第一期初任科级干部做《统计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专题讲座,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2021年5月31日,召开党组会通过《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内部控制手册》和《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关于中央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工作制度》

2、针对日常管理需加强问题。

通过制定计划和方案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2021年2月1日制定了《规模以下工业和服务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和《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对各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作了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专项经费按季度下发到各调查点。

3、针对部分专项经费拨付不规范问题。

对上级拨付的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工作计划、方案,并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评估、研判,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2021年2月2日,召开党组会讨论人口普查经费发放相关事项,拨付给各镇(场)、开发区人口普查“两员”补助;2021年6月1日、6月8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讨论近期政府采购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补贴发放事项。

(二)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

4、针对部分专项经费使用超过比例问题。

严肃财经纪律,对专项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核报。2021年1月至6月期间,与专项统计业务无关的差旅费、办公费都从未从局专项调查经费中开支,专项经费使用都在规定范围内。

5、针对专项经费超范围列支问题。

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时间进度均衡使用经费。规范开支范围,做到各项开支合理、合法、合规。2021年1月至6月,局机关水电、邮电、茶叶费等均从局办公经费中开支;进一步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控审批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切实做到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三)专项经费使用率低

6、针对综合统计业务、“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等专项经费使用率低,部分专项经费使用率为零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用好用活上级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是做好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使用计划。2021年5月18日局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要求财务人员清理2021年以来中央、省下拨的专项经费,并要求各股(队)负责人对各自专业下拨的专项经费制定详细使用计划、方案,截至7月16日,规下服务业、名录库等专项资金全都按要求制定了使用计划和方案。

三是严格按照计划,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潮州调查队下拨我局2021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经费和2020年基层辅调员协助开展问卷调查补助经费于2021年9月下拨到各调查点;2020年度中央下拨综合统计业务专项经费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均有支出;2021年8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讨论购买充电宝用于基本单位调查扫码读数备用电源,所需经费从上级下拨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调查专项经费开支。

(四)专项经费监管不力

7、针对对下拨给各镇的中央、省专项经费开展检查监督和追踪问效不力,日常开展检查次数偏少,运用绩效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优化绩效评价机制。2021年4月21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检查的通知》,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镇(场)、开发区检查七人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经检查,全区16个镇(场)、开发区均能按照文件要求发放“两员”补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是及时开展财务检查,加强对下拨资金的追踪问效。2020年12月23日召开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培训会议,针对住户调查补助款发放事项做了进一步说明,要求所有住户调查补助款2021年起由我局按季度拨至住户调查点所属村(居)委会集体账户,村(居)委会按上级补助收入后再根据补助标准发给相关个人或住户,补助签发登记表由各村(居)委会按季度复印一份上交给我局。我局在日常访户和平台查询中,通过住户反馈和记账情况,监管补助款到位情况。

第二方面问题,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8、针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

2020年12月11日就区委巡察通报有关事项召开党组会针对整改工作重点作出布置和安排。自2020年12月起,严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党组会通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有关同志事项,并就整改工作重点作出布置和安排。

9、针对没有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局班子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2020年12月起凡需党组会或班子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全都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二)巡察整改不彻底

10、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班子及个人材料检视剖析不深入、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21年5月13日我局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局党组书记许树忠同志认真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材料把关,确保剖析材料深刻透彻。

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新对照区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认真排查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强化后期跟踪督办,从严、快速、务实地整改到位。

11、针对“三会一课”场次不足、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强化制度观念,增强落实制度的自觉性,明确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程序和要求,认真规范落实党支部会议、党日、党课、报告、民主生活、党员汇报、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并结合上级和区委相关部署开展工作;加大对党务工作的培训和党员党性培养。

12、针对选人用人上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问题。

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按照干部选拔任免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干部,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规范人事选拔任用工作。2021年4月以来我局共提拔干部职务职级2批次,涉及人数3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免程序任免;2020年9月18日在讨论建议有关同志为一级主任科员考察对象人选事项的党组会上,该同志回避该项议程;2020年11月27日在讨论建议确定有关同志为三级主任科员考察人选事项的党组会上,该同志回避该项议程。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1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开支。2020年6月30日已退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2021年5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明确水电和用餐费是局和队的人员共同使用,每年的水电费和餐费由统计局和社会经济调查队共同开支。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不少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我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我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强跟踪,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和“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紧抓实,久久为功。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查找管党治党和其他方面的问题,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要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工作机制层面问题上狠下功夫,全力扎紧制度的牢笼,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突出强化效果导向,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落实整改责任,以“准、狠、韧”的劲头继续扎实抓好整改。不断深化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化、实用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使巡察整改不但短期见效,而且长期有效,真正使整改成为促工作促作风转变的过程。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各项统计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经济目标任务,振奋精神,迎难向上,努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向区委、区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5818560;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8号党政办公大楼五楼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人秘股、邮政编码:515638;电子邮箱:catj5818560@163.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768-2132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统计局党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