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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4-27    点击数:37700次

2019年以来,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立案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潮安区凤凰镇中段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略龙在协助管理和使用扶贫专项资金中履职不力问题。黄略龙于2002年4月至2014年6月任潮安区凤凰镇中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管理和使用扶贫专项资金过程中,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于2013年1月重复支付已于2011年支付完毕的3.0504万元修建水利沟工程款,致使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损失3.0504万元。2019年6月,黄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饶平县汤溪镇居豪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吕龙定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在汤溪镇居豪村2013年度、2016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原副主任吕龙定伙同他人利用村干部身份,伪造“一户一档”等虚假危房改造资料,帮助该村共24户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后,又通过欺瞒上级业务部门的方式,帮助上述24户改造户通过各级验收,骗取危房补助款共计48.7万元。2019年12月,吕龙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湘桥区铁铺镇小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俊明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群众财物问题。湘桥区铁铺镇小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俊明在该村2012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中,在该村1名危房改造对象户领取到危房改造补助金1万元后,收受该名村民所送礼金人民币1000元,用于购买5条云烟牌香烟,其本人1条,其余4条分送给该村其他4名村干部。此外,赖俊明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赖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强调,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折不扣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保持上下合力攻坚态势,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今年的突出任务,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不担当、不作为影响脱贫攻坚大局,特别是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