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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数:731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9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照单全收,全盘认领,并迅速对整改工作作了研究部署。2020年1月13日反馈意见当天下午,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带头作自我检讨,其他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切实端正态度,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面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4月23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剖析查找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保障。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2020年1月14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分析研判,研究制订《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巡察办同意后,于2020年1月23日印发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13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成39个分项问题、89项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质量。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对策,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局党组成员全程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巡察整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4月26日,针对4月24日市委巡察办到我局中期巡察整改检查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实施每周一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工作有较大差距

(一)关于思想建设重视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好“第一议题”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专题学习计划,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确保学习质量,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局党组成员采用自学、集体学习、讨论、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带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市场监管工作实践。三是制订印发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调研”工作方案,确定“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基层建设”等12个调研课题,明确由党组书记统筹抓总,党组成员分别带队,组成课题调研组开展调研。

(二)关于发挥党建引领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制订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切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提出20项党建工作举措,明确每位局领导挂钩联系1-2个支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查。突出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促防控,以党建抓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出台《疫情防控10项措施》;抽调82名党员组成突击队,火速增援市区13个市场监管所;党组成员靠前指挥、基层党支部严防死守、广大党员争当先锋,做到“党建引领战疫情,保障民生第一线”。相关工作情况在《潮州组工信息》、《广东党建》杂志刊编。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文件,丰富党员的党建知识。下阶段,还将结合市直工委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培训。积极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成立局机关团委和5个团支部,有效加强团组织建设。二是全面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印发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2020年工作要点,加强非公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党建工作。印发“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指导督查非公党建工作机制。目前,已确定20个企业党支部和4个协会单位为“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并已深入企业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在各市场监管所设立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借助企业年报、日常巡查等手段,全面摸排市区个体工商户党员情况,加强“小个专”非公党组织的指导培育,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拓展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建立“小个专”党组织243个。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文件,不断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上半年,已上报5名入党发展对象参加全市集中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会议参会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制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机制》,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等在推进落实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评议内容,有效建立和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度。二是建立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每季度不少于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检查。在4月13日,局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建活动实体阵地和网络虚拟阵地,掌握舆论主动权。重点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管,制定关于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与意识形态检查。成立局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方面检查。强化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提升广告媒体在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上的正面发声和有效引导能力。三是加强对户外广告内容的监测监管。紧紧依托总局、省局广告监管平台,定岗定位、落实专人监测,分重大活动、节日、时段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今年以来,共监测我市媒体广告68219条次,查看率为100%,涉嫌违法广告条数4条;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共派发广告案件线索3条,已全部处理完毕。共出动执法人员693人次,检查户外广告601户次,行政约谈媒体6家。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交流,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民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

(一)关于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1.针对落实最严格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提升工作。2019年6月以来,连续4批组织对市区38条主要路段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规范提升工作。目前,市城区食品经营单位持证率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整治提升行动,2020年1-4月,湘桥区辖区新增发证655张,同比增加35.6%;共计整治清理无证无照行为315户。二是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1月14日,召开网络订餐平台监管座谈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网络订餐安全监管。并与4家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签订《履行平台责任承诺书》。加大巡查力度,对226户存在证照不齐全问题全面进行清理核查,尚存197户问题线索全部下发县、区、分局落实整改。目前,完成整改证照公示39户,证照补办44户,下线或暂停营业52户,平台更新数据62户。三是加大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力度。完善全市生产环节食品抽检监测体系,继续完善抽检定位微信群,落实市、县(区)、所在实施抽检工作过程中同步传送食品生产企业位置,尽量避免各级抽检重复,提高抽检覆盖率。科学确定抽检对象。今年以来,已组织实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和2020年省转任务等两个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食品生产企业180家261批次产品,已完成检验151批次,合格率为98.7%。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在解决检验经费少与检验指标项目不多之间的矛盾基础上,争取提高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工作中,针对不同重点品种的常见风险,确定防腐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二氧化硫、酸价、着色剂、甜味剂等多种代表性项目指标,减少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四是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制度,印发《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台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台账内容,加强全市监督检查信息的统计分析。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当场实施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通知》,部署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试行当场实施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机制。今年来,全市共实施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当场警告行政处罚7次。制定《2020年市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抽检方案》,以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及校园周边、农村为重点场所,以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食盐等市场消费量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散装食品销售、现场制售为重点项目,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的抽检工作。今年来,共完成食品经营抽检345批次,合格率97.7%。五是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监管,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印发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加大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复工食品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落实生产场所卫生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风险隐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员工健康状况监测记录、员工用餐形式、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和使用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台账、销售台账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检查食品生产单位358家次、责令企业整改200家次、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0家次、移交执法查处2家次。突出重点品种安全监管,开展特殊食品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扫雷行动”、“吸食(固体)”类食品专项排查、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等专项整治,集中约谈猪肉制品、糖果和固体饮料生产企业59家。

2.针对落实最严厉处罚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市委李雅林书记指示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少勇批示精神,聚焦巡察反馈的6类32宗案件,分别于2月3日、4日召开32宗典型案例分析会,采用逐一复盘的方式,再次分类分项厘清案件性质,深挖细剖各案件在落实最严厉处罚上有较大差距的具体原因。同时,研究制定了管长远、固根本的整改措施,专题形成《机构改革前后执法工作存在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于4月30日上报市委巡察办。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案件,在自由裁量基准上公正执法,避免案件“当立不立”“处罚不当”的现象发生。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办案行为。在落实“四个最严”方面,印发《〈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同时,制订《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制度》,明确各个抽检环节的任务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方面,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全系统行政处罚有关事项若干意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在加大对案件查办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方面,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试行)》《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制度(试行)》。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全过程记录并纳入案卷,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做到行政处罚案件100%公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深挖举报线索,善用“两法衔接”,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查处大案方面,今年1月份,组织查处一起重大制售假冒国际品牌化妆品案件,共查获涉案化妆品40个品种约15.09万瓶,生产工具、生产原料、包装材料等一大批,涉案货值金额53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该案件的查办受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表扬。在打击假冒伪劣防疫物品方面,共立案查处29宗疫情相关案件,两宗重大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其中1宗被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十大典型案例)。在严把食品安全关方面,对1家食品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辅助食品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共罚没139293元;对1家食品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重罚,罚没款合计25077.6元。在严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方面,查处气瓶充装单位3家,其中对1家气站罚款10万元;对1家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罚款9万元。在严厉查处虚假交易行为方面,对1家陶瓷公司虚构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万元。四是加强法制审核,做到行政处罚合法恰当。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公告》,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有效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机制。设立专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部门,并配备专职案件审核人员和法制员,承担全局案件核审工作,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事项的法制审核。目前,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均通过案审会进行集体审议、决议。

3.针对落实最严肃问责滞后的问题。2019年12月23日,印发《2019年潮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部署推进2019年度全市食品安全考核工作。2020年1月底,会同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初步完成对各县(区)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评审和专业测评,目前已将初步结果反馈各县区,候待省政府对我市考核结果通报后,结合省评分情况,对县区考核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印发考核结果。2020年1月15日,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员对市食安委11个相关部门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到位,落实中央提出的“三个放心”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1.针对做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有待提升,食品抽检快检工作离人民群众食得放心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经省局和市财政的支持,今年我市的食品安全抽检从2019年的每千人3.5批次增加到每千人5批次。组织印发《2020年潮州市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不少于13300批次的抽检任务量进行分解部署。目前,全市已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022批次,完成年任务的16.28%,其中不合格34批次,不合格率1.4%。印发《2020年全市3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全市纳入快检的30个农贸市场,已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46553批次,合格46258批次,合格率99.37%,筛查不合格产品295批次,依法处理不合格农产品544.1公斤。同时,快检结果及时上墙公示,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充分发挥好快检筛查的“防火墙”作用。加大食品生产环节抽检力度,提高食品抽检的靶向性,并已确定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抽检830批次。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市场和快检室建设。2019年底在推动我市12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已精心部署,预留快检室建设空间。目前我市纳入快检的30家农贸市场每年使用经费149万元。其中,购买快检试剂的69万元由省局提供,购买快检样品、耗材以及快检设备维护、配备信息化上报设备、委托服务费共80万元由本级财政提供。

2.针对假冒伪劣产品依然易发多发,打击力度有待加强,离人民群众买得放心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研究做好新一年双打工作计划。参照《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对市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其中组长由余鸿纯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将根据新一年全国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新一年工作计划。二是发挥“双打办”牵头作用。印发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双打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大职能部门信息沟通、互相支持、联合执法力度,实现执法部门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打击侵权假冒整体合力。三是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冒伪劣重点领城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持续开展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假冒伪劣领域案件74宗,移送公安机关2宗,涉案货值5328.83万元,罚没款32.2万元。四是紧密围绕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开展“3·15”线上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加强消费维权强化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离人民群众用得放心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监管所人员的培训,选派相关监察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证,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增加监管效能。2019年底,分两批次共选派40名监管人员参加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选派人员均顺利完成学习并通过省局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具备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能力。选派监管人员以新成立分局和基层监管所为主,同时通过名额调配,确保每一基层监管所均有一人以上持证,以带动、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组织带领原市辖区新成立的分局、监管所人员到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联合现场检查,开展现场检查实操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承压类特种设备相关专项知识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讲学,帮助基层人员即学即用,按指引有序开展监察工作。二是对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召开“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安全约谈会”,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市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发放《气瓶充装单位责任和义务提醒函》,并签订安全承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将全市5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全部纳入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市、县(区)、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严格按总局《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规则》规定逐条对照检查。至目前,共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92家次,发现存在隐患问题96家次,其中依法责令整改89家次,依法立案查处7家。四是依法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定《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将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确保对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在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数达所有使用单位的5%,对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或应直接立案查处的违规行为移送专职执法机构查处。至目前,全市共移交送特种设备相关违法线索11宗。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小产权房电梯、工业电梯安全监管的通知》,并召开会议,全面开展对小产权房电梯、工业电梯的安全检查。至目前,对小产权房电梯使用单位140家、工业电梯使用单位144家进行安全检查,移送专职执法机构4宗。五是严格执行《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公告》。目前,所办理的案件主动接受局法规部门的监督,避免出现案件“当立不立”“处罚不当”。六是加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执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大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19年11月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相关案件8宗,有效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三)关于防范化解食品领域安全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农产品、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店等食品安全仍存在较多隐患和风险点的问题。一是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管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印发《2020年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季学生返校复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指引》《2020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季学生返校复学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发放到各学校,提升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以春季学生返校复学为契机,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开学前食品安全专班”,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学生开学返校前食品安全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并带队到潮州市高级实验中学、潮州高级中学突击检查。推动落实“学校食堂安全检查、‘一校一所’协调联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三个100%全覆盖,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必须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经全面排查,全市4月27日开学、校内就餐的学校共有84家,已全覆盖验收通过。此外,根据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会议部署,明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由商务部牵头推进,我局将协同推进农贸市场规范提升,深入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在原有30个纳入快检基础上,积极向省申请纳入快检市场数量,增设快检实验室。规范快检结果公示,将不合格产品情况公示时间调整为三天。严格落实快检批次和覆盖率,截止目前,已完成快检46553批次。二是加大生产环节校园周边食品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吸食(固体)”类食品专项排查。全市共排查固体饮料和其他糖果食品生产企业78家,要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11家,责令整改13家,行政罚款处罚和当场警告行政处罚各1家。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的抽检力度。今年来,已抽检企业生产膨化食品、果冻、糖果、巧克力及其制品等产品71批次。

2.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在2019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中,获得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一是2019年12月以来,市局党组已召开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党组书记、局长陈德堡同志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要进一步落实夯实线索摸排责任,夯实基层特别是基层监管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在全面强化行业治理的过程中,继续加大深挖整治力度,在线索的摸排上有质的突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近期,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桥分局已摸排发现一属于第六类重点打击问题的线索移交给湘桥区扫黑办。二是研究制定《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把深入摸排核查线索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围绕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打击重点民生领域黑恶犯罪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类情报研判手段,加大线索摸排的广度和深度,高标准查深摸透。提高线索摸排核查质量和效率,做到一线索一档案,坚持逐级负责、县区兜底,做到应查尽查。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自疫情发生以来,严查违规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累计共检查农副产品市场9664个次、市场档口76247个次、商场超市3914个次,发现并整改经营野生动物问题4个。督促活禽经营市场落实“1110”制度,累计检查活禽经营者8081家次,发现并落实整改问题106个。加强餐饮单位巡查,累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共36788个次,督促落实安全操作规范,发现并整改问题336个。经研判,发现的问题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均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保持市场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强化行业整治,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今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7宗,移送公安机关3宗,罚没款151.08万元,涉案货值5432.01万元。经研判,经办案件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待提升,组织建设存在缺失

(一)关于机构整合之后合力和活力尚未焕发出来,改革效应未真正形成的问题

1.针对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加强班子成员业务知识培训,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增加质量强市、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业务学习内容。组织印发2020年培训计划,明确通过内部培训、“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

2.针对监督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试行)》等一批制度,构建起一套对市场日常监管、执法监督、审理监督等科学、高效运作的机制。二是加强对市场日常监督、执法监督、审理监督。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应用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健全“一单两库”,一般抽查事项清单45项、重点抽查事项23项,459名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编入执法人员名录库,13万多家市场主体纳入执法对象库。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组织开展抽查行动70场次,抽查企业1753户。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和信息沟通。组织到各县区局及直属分局指导办案及抽查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案卷120宗,并进行通报。创新培训模式,选派办案能手,全过程参与、指导现场执法,提升基层执法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内容、统一行动方式、细化执法标准的方法,从“现场检查、证据固定、现场笔录、查封查扣、立案查处”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以案释法”,举办案例分析会18场次,达到“办理一类案件,掌握一套法律,培养一批骨干”的实效。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19年起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主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共2233宗。

3.针对综合协调能力有待提效的问题。一是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表,聚焦政治引领、放管服、民生安全、市场秩序、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6方面工作,提出23项重要任务、68项重点事项,同时明确各重点事项的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项目化,重点项目责任化,定人、定措施、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召开市局公文办理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公文办理原则,明确文件交办、办理规则,规范退文程序,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贯彻实施,最大程度减少办文办事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文效率。三是完善局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将信息服务中心的后勤管理服务职能划转到办公室、财审科,目前已完成业务调整、人员调配等交接工作。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重新梳理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沟通协调和审批效率。

4.针对领导基层建设能力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印发2020年度培训计划。拟通过内部培训、“走出去”“请进来”“送课下基层”等方式,从理论和实操两方面,加强基层人员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全年计划开展58个班次培训,参训人数将达到2800多人次。二是加大干部轮岗力度,鼓励市局机关干部到分局交流任职或轮流到基层挂职锻炼。目前已有原市局机关4名干部到分局任职;提拔2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所任所长。

(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及队伍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

1.针对个别批次干部晋升职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存在问题已立查立改。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已参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制定《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晋升职级工作程序。同时,在干部晋升职级工作中落实“凡提四必”;通过局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针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还不够大,中层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人岗相适,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2019年完成职级晋升4批次共14人次。今年来,完成职级晋升3批次共76人次。目前,拟职务晋升14人次(均为年轻干部,分别拟提拔到内设机构、基层所、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和职级晋升18人次正在办理晋升手续,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3.针对人事档案管理缺乏严肃性的问题。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目前,已开始对干部人事档案再次进行排查、审核,查漏补缺,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信息准确。

4.针对干部出入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严格出入境证照管理。2019年11月6日,已将干部信息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借出后未归还和办理后未上交的出入境证照已全部收回,做到专人集中统一保管。印发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和因私出国(境)管理要求,做到从严控制、从严审批。

第四方面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四风”问题犹存

(一)关于违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针对接待、公务用车、发放补贴存在的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整合,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潮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违规接待行为。二是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三是严格执行市差旅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报销审核,对违规报销进行清退处理,并已全部清退完毕。四是组织对《潮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规定的学习,全面加强队伍财务管理和纪律教育,严格杜绝违规现象。

(二)关于奢靡之风铺张浪费现象存在的问题

针对茶叶费用奢侈浪费,食堂购买餐具等厉行勤俭节约精神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树牢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思想。二是局机关制订制度明确对办公用茶采购标准,科室定量供应,并严控会议接待用茶,杜绝奢侈浪费现象。三是对食堂用具购买加强管控,经办公室、财审科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后入库,分发食堂经营承包方,双方签名确认。四是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队伍财务管理和纪律教育,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贯彻执行,严格杜绝违规现象。

第五方面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遵守不严格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查摆、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将关口前移,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二是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内容,明确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习。

2.针对警示效应开展不力的问题。一是制订《警示教育和违反党纪政纪法纪通报制度》,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案释纪,举一反三,剖析危害,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全体党员。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将关口前移,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三是在五一、端午期间,通过手机发送廉洁规矩短信,提醒系统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对照检查。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直属分局认真制订整改落实措施,并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在落实整改巡察组指出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36项,做到以制度管人。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1.针对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组织学习贯彻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控制现金存量,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转账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三是完善车辆维修管理台账制度,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实施公务用车一车一台账管理。

2.针对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制定《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执法行为,待省局相关制度出台后再按省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联系审批工作,办理罚没物品处理手续。二是加强对案卷的检查,对已归档的案件逐一检查,对个别案卷中物品销毁记录和清单不完整的情况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案卷归档规定,将完整的物品销毁记录和清单收入各个案卷附卷、一并装订。目前已完成所有案卷的整理工作。三是在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罚没物品仓库场地的基础上,建立市局专门的扣押、没收物品保管仓库,解决罚没物品存放场地问题。

3.针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尚未制订,有些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机制。2020年3月20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公告》,并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开。二是通过加强法制审核、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督促办案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案审会成立以来,共审议各类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5宗,并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17宗。

(三)关于财经纪律遵守不严格,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1.针对虚增、虚报费用的问题。已对财经纪律遵守不严格,违反财务制度,虚增虚报费用的,逐人逐项甄别,全部确认完毕,该清退的坚决清退。

2.针对财务规定执行不到位,多报差旅等费用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市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销审核。二是对违规发放1名政府雇员2017、2018年年度计生奖决定予以全部收回。三是对多报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情况再次进行仔细清理核对并退回资金。

3.针对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审核,对经费的使用做到不合理开支的坚决不开支,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4.针对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要求进行采购和结算审核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落实采购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应集中采购的项目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修缮工程严格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预结算审核。

5.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干部使用公房,落实做好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清退工作。

6.针对委托抽检业务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严格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报销把关,规范支出报销凭证。2019年支付项目款均有提供合法发票作为支付凭证。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于长期性工作,坚持做到常抓不懈、常态化管理。

(一)突出政治引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局党组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内容清单管理,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激发基层党建活力。

(二)突出“两个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坚决强化管党治党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三)突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促发展。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全面强化制度保障。同时,狠抓制度落实,通过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化督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突出成果运用,长期从严抓整改。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持续发力,做到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进,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市场监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源源动力,切实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2801650;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1011;电子邮箱:czscjgjjgdw@163.com


中共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