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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数:7516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1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市国资委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5+2”决策部署,把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全盘认领。1月9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国资委党委就地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亮明态度,提出整改工作基本要求,并成立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制定《潮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组指出的8个方面20个问题逐个进行剖析,确定巡察整改总体步骤和初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先后召开4场党委会、2场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场整改办专题会,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逐一召开一系列协调推进会议,把整改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二)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我委党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巡察反馈指出的20个问题梳理细化为31项具体内容,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制订相应66条工作措施,形成正式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委整改办及时把巡察反馈意见、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和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到下属各党组织。5月20日上午,根据巡察办阶段性督导反馈的意见,我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就整改薄弱环节和台帐报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认真落实阶段性台帐汇总、限时办结、整改督查等制度,做到真整改、不反弹。委主要领导和各班子成员分别到各基层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全面跟进、强力推进整改工作。4月28日,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委整改办汇报整改工作进展,特别是对资产处置、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方面,提出要继续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及时总结,边整边改。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市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虚心请教整改方式方法,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展。4月23日,市国资委党委向市巡察整改工作督导组领导汇报整改进展情况,按照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大力度,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整改阶段性总结。并于4月27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进度滞后和问题集中的单位加强督查督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止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20个问题31项具体内容已有23项完成整改主要任务,其他8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或长期推进中)。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市国资委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方案、通知共47项,为各项工作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提供支撑,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细化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措施。

第一方面问题:思想建设虚化弱化,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缺失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时效性,不断加强国资委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为做好国资国企工作提供坚强的理论保障。

二是重新修订《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市国资委委务会会议制度(2020年修订)》,并严格执行落实。建立健全党委及下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出台《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内容。通过支部学习、党员自学等方式,加强机关全体党员党内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政治意识。督促落实下属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至5月底,国资系统17家授权企业党组织已制订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三是提高国有企业党员“学习强国”参学率。针对国资系统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员现状等情况,再次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并根据摸查情况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等17家授权企业党组织提出了党员参学率的目标任务,要求限期完成。

(二)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问题

市国资委班子成员加大基层一线调研力度,常态化推进“深调研”。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了党委书记抓党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理念。把“加强推进国企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列入2020年市国资委调研课题,进一步摸清企业离退休党员情况,加快推进社会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市国资委从实际问题出发,通过摸底调查、分类施策、分步计划,制定《党员干部和企业挂点结对帮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指导党建工作薄弱的企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党建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增强了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制定《潮州市国资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和《市国资委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17家授权经营单位党组织也相应制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每月向各级党组织印发《党的组织生活学习指引》,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灵活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党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二是各级党组织自觉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党性、理想信念和“四个意识”,坚决杜绝迷信行为。委领导分别到各企业调研并加强宣传督查,同时要求企业要增加党建工作宣传标语,有效防范和杜绝封建迷信行为的发生。

三是制定了《潮州市国资委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试行)》,成立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监管企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由机关和各单位共19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提高国资系统舆情处置应急工作水平。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措施不力,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效果差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落实企业严格按照执行。

二是鼓励企业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并积极推进。按照市场规则,国有企业灵活运用多种形式,与民营资本进行广泛合作,目前国有参股的企业已有4家。

三是加快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国资委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潮州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潮国资规〔2019〕01号),有针对性地开展出清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间节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通知》、《潮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出清关停企业工作指引》(潮国资〔2019〕41号)、《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工作计划》,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以市场为导向、分类分级处置原则,加快推进处置工作。建立“僵尸企业”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周二例会制度,并成立“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专班,由委业务骨干和市经营公司以及相关企业业务人员组成,专职负责“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同时,在前往梅州等市交流学习国有“僵尸企业”处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完善了《2020年委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方案》和《2020年委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实施方案》,提出了更加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措施,加快出清步伐。

(二)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紧不严问题

1、针对“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制订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和周二例会制度等,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至5月底,已出清28家,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出清任务。

2、针对政企脱钩有关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成立政企脱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了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情况的摸查核实工作,经报市政府批准市直共有12家国有企业必须与其原主管部门脱钩;三是制定政企脱钩实施工作方案;四是突出重点加快脱钩工作步伐。到2020年3月底,已完成脱钩的企业有8家,按期脱钩难度大,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三)关于“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乏力的问题,市国资委在进一步加强对属下企事业单位重大经营活动监管的基础上,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出台了《潮州市国资委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确保风险可控在控。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上,坚持常态化排查,按一企一策,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等问题。

2、针对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千企帮千村”结对帮扶工作不力问题。3月24日,市国资委党委发出《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千企帮千村”行动的倡议书》,号召企业主动挂点帮扶。

3、针对韩江垃圾打捞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定期或不定期对水面垃圾打捞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市航运总公司分段分区域进行管理,落实水上垃圾清洁公司负责常态化管理;切实履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打捞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责任机制。3月份,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吴振升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与部分委属企业党员干部约60人,会同市其他单位的党员和河湖志愿者,对韩江水岸垃圾开展卫生清洁活动。

第三方面问题:政治建设薄弱,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一)关于党委履职担当合力不足,监管责任边界模糊问题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每月向各级党组织印发《党的组织生活学习指引》,要求各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建立了《潮州市国资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痕迹化管理。

(二)关于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

严格执行2019年制定的《潮州市国资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修订),进一步规范党委和行政班子会的决策程序。3月25日,出台《市国资委委务会会议制度(2020年修订)》、《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要求列入会议的议题要在会前充分酝酿,涉及多单位的议题,应在会前征求意见和充分协商。

(三)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应付巡察问题

一是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多次开展自我批评,党委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全体机关人员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在组织部门支持下,优化班子,充实力量。

二是有关媒体出现涉及下属公司的舆情,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反应、研判,成立工作组及时应对消除舆情影响,对涉及的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三是市国资委党委先后三次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会、党委扩大会、反馈意见专题会,完成《关于市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印发《关于市国资委党委对<关于市国资委党委敷衍应付巡察的情况通报>的整改报告》(潮国资党委报〔2020〕1号),并于3月15日向市委巡察办汇报关于市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深入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提高认识积极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第四方面问题: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严重缺失,资产流失问题突出

(一)关于监管措施长期疲软,经营违规问题频发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潮州市国资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潮州市国资委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和《关于规范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和大额借贷资金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加强审核,防患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监管,至2020年3月底,基本完成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企业监管全覆盖,提升优质资产比例,降低资产负债率,整体资产负债率从119.3%降为66%。

三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的出清工作,淘汰劣势企业,消化历史债务,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关于国有资产失控失管问题

一是根据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抓紧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争取在本年度内探索建立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经营正常的企业下达经营目标,落实任期经营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二是要求各企业对土地房产情况的重新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各企业基本上已按要求制订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节点,市国资委制订了《关于规范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租赁,同时加大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争取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五方面问题:党的意识薄弱,企业党组织普遍软弱涣散的问题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今年1月开展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制定《2020年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和企业挂点结对帮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主体责任,提出“包干挂点”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强化抓党建“一岗双责”的责任,推进党建工作清单的落实。今年来,委分管领导通过到市政总公司等单位与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交流座谈、专题调研等方式,共同研究、探索抓好国资系统党建的办法、举措,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制度的制定奠定基础。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适时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企业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

针对改制企业边缘化问题,通过制定《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和企业挂点结对帮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国资委党委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以及对国资系统改制企业、“僵尸企业”、退休党员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建表造册,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全面把党员切实联系起来,尽快把应移交社区管理的尽快移交管理,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等待相关配套成熟时,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移交给相关部门管理。通过对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调查摸底,提出“包干挂点”任务要求,力争结合实际,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推进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和换届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国资委各级党组织较好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市国资委党委充分发动下,包括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党员主动自愿捐款金额达到92876.7元,捐款党员1042名,有13个党组织捐款率达到100%。共有20个企业党支部与社区党支部携手并肩抗击疫情,并支援了一批防控物资。

第六方面问题:干部人事制度缺失,监督管理缺位

(一)关于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潮组〔2019〕10号)、《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引》文件规定,逐步落实推进,完善企事业单位班子建设,同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力度。

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委属企业招聘员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企业根据岗位需要,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录优秀专业人才,优化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龄、专业结构,提高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水平,加强企业人才储备。

三是规划建设人事档案专用库房,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整改完成,立行立改。

(二)关于企业职工队伍管理无序,“吃空饷”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市国资委党委已出台《关于规范委属企业招聘员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企业根据岗位需要,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录优秀专业人才;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规范岗位设置,优先在富余待岗人员中择优使用,同时加强业员工务技能培训。

二是关于“吃空饷”问题,我委高度重视,已于2月7日发文要求企业按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对责任人员坚决予以辞退,绝不姑息,杜绝“吃空饷”问题再次发生。落实企业重新修订完善考勤、日常办公制度等,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处理,退回所领的工资。

(三)关于企业工资制度执行走样变形问题

出台《潮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潮国资〔2019〕56号),并于2020年实施。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对巡察反馈的企业管理者工资超核定标准发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监管企业对2018年至2019年企业工资发放情况、企业管理者工资情况和企业留用人员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发放工资总额超过我委核定工资总额的企业,委发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对超过标准部分予以退回。对退休人员留用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尚未发现退休留用人员薪酬超过在职人员薪酬。

第七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

(一)关于机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肃问题

对违规核报差旅费、发放津补贴和机关公务员在企业违规领取误餐费的问题进行清查,并发出落实整改退款通知书,全部予以清退,同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二)关于企业“四风”问题易发频发问题

一是在巡察期间业务科室对监管企业进行排查,责成各企业(单位)要按照《潮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严格自律,严控业务接待费用开支,杜绝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出台了《潮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规范工资性支出的范围,杜绝以各种名目滥发津补贴;落实企业开展工资总额和负责人薪酬发放自查,对超过核定标准发放的,予以清退。下一步将定期组织对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制度执行,加强监管。

三是开展对企业公务车使用管理中涉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的摸查,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委属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授权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保留公车的企业要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公车要按要求喷涂标识,严格规范发放公车补贴的标准、范围。排查出四户企业违规或超标发放交通补贴,已落实整改。

第八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漏洞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失问题

落实“一岗双责”,委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真抓碰硬,加强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潮州市国资委谈话提醒工作制度(试行)》和《潮州市国资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监管,狠抓廉政建设,对有违反规定的将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的从重从快处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及下属各党组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潮州市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提高廉政意识,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缚紧反腐防腐这根弦。

(二)关于内控机制缺失,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修定《市国资委办文流程及公文用章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会议请假制度和会议纪律的通知》、《市国资委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市国资委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市国资委委务会会议制度》、《潮州市国资委机关预算管理制度》、《潮州市国资委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潮州市国资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潮州市国资委机关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办公制度、财经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确保每一项应采购项目执行采购。

二是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集中统一保管、处置。完成对达到报废年限不能使用报废资产进行的登记造册、保管,对2016年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报市财政局报批(备)、完善处置手续。

三是办理开设机关工会银行账户及公务开支银行账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设机关工会银行账户,独立建账核算。委机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办理公务员卡,公务开支用银行账户或公务卡结算。

三、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4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国资委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国资系统稳步健康发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续推进后续整改

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度不缓,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长期抓反复抓,持续发力、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严明纪律,加跟踪强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以深化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立足长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抓好教育,不断巩固理论学习成果。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作根本指引,抓紧研究制定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加大对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管,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抓好统筹结合,继续担当作为

巡察反馈整改期间,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履行国企使命担当,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抓引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两个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确保防疫、生产两不误。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市委“1+5+2”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振奋精神,带好队伍,积极履职,继续发挥国资系统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8-2266926;邮政信箱:潮州市城新西路99号金贸花园B幢潮州市国资委,邮政编码:521011;电子邮箱:czgzwdwb@foxmail.com。



中共潮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