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关于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12-28    点击数:51281次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一以贯之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饶平县粮食总公司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饶平县粮食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周建雄等公司管理人员研究决定,先后多次公款购买茶叶、紫菜等土特产用于送礼,合计人民币23980元。对此,周建雄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0月,周建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湘桥区磷溪中学违规发放差旅费补助、工作补助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吴伟进任湘桥区磷溪中学校长期间,磷溪中学违规给前往湘桥辖区内联系工作的相关教职人员发放车船及伙食补助,共计人民币41860元;并以“布置中考考场”“高考备考”“教育创强”加班等名义,违规向相关人员发放工作补助,共计人民币65820元。对此,吴伟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吴伟进还存在其它违纪违规问题。2020年10月,吴伟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枫溪区长美二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邱培桂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后,邱培桂先后4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共计人民币25000元。2020年11月,邱培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深落细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餐饮浪费行为,紧盯“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敷衍塞责、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