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当前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整改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07-02    点击数:7982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2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湘桥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湘桥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担当。院党组把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天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在全院引领形成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鲜明政治导向,确保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领导,全盘统筹推进。院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成立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针对反馈意见5方面内容相应成立5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5位班子成员担任小组长,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压实政治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的“一盘棋”整改工作格局。

(三)压实举措,强化整改管理。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深入研究,梳理细化成具体整改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严格对照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整改项目分别细化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落细。

(四)建改结合,强化整改成效。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改促建,采取“六个结合”,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与抓好机关能力提升相结合、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落实审判执行业务相结合、与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我院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理论武装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等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根据计划分月安排具体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制订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计划表。及时总结回顾并按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学习情况,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班子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率先示范,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三个一”活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自2020年7月至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54场学习研讨,党总支共下发学习通知、学习材料13份。

3.针对党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力度不足的问题

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在整改工作中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班子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4.针对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党员教育,严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习态度。在支部大会上领导干部带头检讨,作出保证,对材料撰写不规范的党员进行点名批评,由其本人作出深刻反思、检讨,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5.针对党组未能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的问题

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各项办案工作进展汇报,研究部署年度清案、执行攻坚、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分解年底清案任务,长期未结案件领导包案督办。2020年结案率创我院历史新高,长期未结案件有所下降。

6.针对民主生活会质效不高的问题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雷同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党组书记带头反思。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会上通报会前准备工作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逐人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批评流于形式。

7.针对调研质量不高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院领导主动深入分管部门一线,与干警多交流,及时倾听意见,加强自身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积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将上党课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联系,立足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党课质量。

8.针对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潮州市法院系统党务培训班,接受党务理论知识教育。同时,组织干警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规范党建档案整理和会议记录,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定期于每季度末对各党小组、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三)关于政治生态有待进一步净化的问题

9.针对党组疏于对队伍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问题

强化队伍管理,制订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的落实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抓早抓小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已逐渐形成常态。

(四)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

10.针对党组制度修订不规范的问题

健全落实党组工作制度,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讨论通过相关工作制度,明晰“三重一大”范围。

11.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立足服务党组工作、全院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记录规定,做到规范记录、如实记录、准确得当,确保权力运行痕迹可查,加强党内权力监督。

12.针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够充分的问题

优化民主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党组会议讨论须逐人发表意见写进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议事决策工作机制。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短板凸现的问题

13.针对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党员的意识形态教育渗透入“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常态化教育中。2020年,院党组分别于年中、年底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14.针对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夯实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六)关于疫情防控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

15.针对个别干警对疫情防控的意识淡薄的问题

对疫情期间个别干警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情况,院党组第一时间指派督察室介入调查处理,同时对该名干警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主动赔礼道歉,及时化解纠纷。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上级文件进行学习再动员,要求全体干警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对疫情防控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做好下一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

(七)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乏力的问题

16.针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不够等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对涉黑恶案件审理实行包案督办,每周定期向主办法官了解办案进度,要求合议庭对标“案件清结”目标。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有效加强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扫黑恶合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精准“打财断血”,对判处财产刑的生效案件立即移送执行,并已全部执结。

17.针对至巡察时个别民事案件尚未办结的问题

对2019年11月中央扫黑办转发的平台线索中涉及法院的相关案件,我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并已送达双方当事人,均无上诉,现案件已经生效。

18.针对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发动不够的问题

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我院扫黑除恶案件开庭、宣判信息,在镇(街道)、村(社区)设置咨询台,组织干警参加电视台普法栏目拍摄、到街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19.针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使用不当的问题

2020年落实扫黑除恶专项资金预算到位,实行专款专用,已全部开支完毕,有力保障本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20.针对涉黑涉恶线索偏少等问题

随案发放印有举报信息的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通过电视台拍摄普法活动做宣传、深入基层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

21.针对推进工作滞后等问题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市、区委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改工作动员会的相关内容及精神,观看相关视频资料,提高干警的政治站位。

第二方面:党组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履职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2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整体效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对党的建设和法院审判工作的领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院内网和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党内最新法规、文件,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干警学习质量、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从严治院管队,以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全体干警遵纪守法。

23.针对党组成员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等问题

抓好“一岗双责”,加强队伍精细化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审判团队。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挂牌成立潮州市湘桥区诉前调解(和解)中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

(二)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24.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立不牢等问题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按规发放救助金。加强便民利民措施,扎实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全方位诉讼服务功能。2020年6月份至12月,网上立案数占民商事立案数三成以上;2020年受理的跨区域起诉均及时予以登记并移送;全年庭审直播公开共893场次,公开裁判文书1642份。

25.针对未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等问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强化思想引领,提高办案质效。开展“扫除积案大会战”活动,2020年结案率有所提升,存案大幅度下降;开展“集中强制执行”等专项活动,多项执行质效指标明显提升;实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一定程度上解决评估拍卖周期长、费用高、财产处置效率低等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26.  针对存案多、结案方式方法不够科学等问题

积极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立案,2020年简易程序适用率为50.10%。建立调解速裁团队,对能调解的案件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对撤诉的案件及时做出裁定,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三)关于案件审判质效低的问题

27.针对案件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庭室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定期召开审判执行态势分析会,定期通报案件质量,及时分析总结问题,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开展;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020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复杂、疑难案件542件,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呈现良好运行态势。

28.针对案件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对巡察提出的有关程序性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准确把握相关程序规定。针对刑事诉讼程序中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不规范等关键环节,制订相关文件予以规范,确保程序零瑕疵;对证据的三性全面审查,准确定罪量刑,组织干警加强对相关实施细则的学习,推动量刑规范化。

29.针对审限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2020年第四季度每周定期通报各办案人员收结存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官审限意识和审限管理。综合业务系统扣除、延长审限审批与书面材料同步,院、庭长对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清理以评估、调解等理由扣除审限的案件,对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进行督办,对三年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由院长负责督办。

30.针对审判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最高院有关规定,院、庭长对最高院司法责任制中规定的“四类案件”进行监督。建立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内部评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案件交叉评查机制,印发责任清单,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审判执行质效。2021年第一季度,我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远低于省院控制线,实现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四)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措施不力的问题

31.针对全院整体执行措施偏软的问题

加大执行力度,开展“集中强制执行”“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查控、拍卖等线上强制措施及拘传、拘留等线下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32.针对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均未达标的问题

推行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团队办案三项机制改革,以制度促整改、促规范,集中力量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2020年全院执行结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较去年有所提升。

33.针对执行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

集中力量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超36个月以上、超24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我院3项原落后于省或市平均水平的综合管理指标2020年均优于省或市平均水平。召开湘桥区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逐步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第三方面: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34.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加强对我院出台文件的审核把关,压缩了文件数量。根据我院清案任务重的形势,切实研究部署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2020年下半年全院审判执行部门集中加班,圆满完成市法院下达的审判执行结案率目标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目标。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我院开启“政治夜校”学习轮训,学习教育环节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35.针对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两个办法”流于形式的问题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登记、报告制度。2021年1月起“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启用,实行月报告制度,第一季度的登记报告均已按要求进行处置。

(二)关于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36.针对工作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重新恢复执行案件的立案手续,确保所有重新恢复执行案件都有明确的执行立案主体;大力开展网上立案,2020年7月份至今接受当事人提交的各类立案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8月份至2021年4月份,潮州市湘桥区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共调解成功200宗案件。

37.针对执行不规范、监督缺失等问题

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工作管理。以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为抓手,检查案件执行情况和干警履职情况,调查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干警依法履职,严格办案程序,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

38.针对一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刑事审判庭与法警大队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形成部门间通力合作、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确保庭审安全、程序规范。

(三)关于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39.针对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及绩效奖金的问题

院党组高度重视,自巡察反馈之日起停发绩效奖金,并积极与区政府沟通争取补充经费,并根据实际,重新制定本院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制度,完善了一项既符合政策文件规定,又能体现薪酬与人岗相匹配的工资福利制度。

第四方面: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40.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加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形成党建与审判业务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进行专题部署研究。

4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院党组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党建促业务。强化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党性修养,正确认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台账管理,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发展。

(二)关于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2.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学习有关规定,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和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熟悉党内政治工作原则和选举流程,为严格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4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各支部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7月至4月,共召开支部大会11场次,支委会10场次,党小组会63场次。

44.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特别是在党建档案整理、会议记录规范等方面起到培训作用,提升业务水平能力;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加强监督力度,对支部会议记录做到每季度一检查。

4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及区委的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切实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会上通报会前准备工作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领导班子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批评流于形式。

4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问题

院党组严格要求所有党务工作人员对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党建工作能力。针对具体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举一反三,确保不再犯此类错误。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

47.针对审核把关不够严密、干部考察不够严格的问题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政治审查、档案审核、廉政审查和进行广泛考察,把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落实落细。

48.针对庭室人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调研,结合本院队伍情况,对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原部门副职干部调整任职,并提拔5名同志任部门副职,充实中层干部力量,2名员额法官按期晋升二级法官,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我院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晋升事宜。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行政部门调整1名具备法律资格条件干警到业务部门工作。

49.针对落实出国(境)管理规定不规范的问题

立行立改,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制度,开展证照清查工作,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把关,人事部门完善证照管理流程。经查,2020年没有干警因私出国(境)。

50.针对存在档案存档不及时、干部队伍交流轮岗力度不够等问题

清理干警档案材料,及时装订并存档,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开展干部任职时间摸查工作,对7名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对7名干部调整任职。加强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的分类管理,组织法官遴选工作,3名同志确定为员额法官。

第五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51.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会研究,长期推进约谈工作,对新任职的8名干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52.针对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滞后的问题

成立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监督。按照最高院部署开展了对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并取得实质性成果。

5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明确纪检监察组主业是执纪监督问责,不参与院内与纪检监察职能不相符的活动,真正将“三转”落实到位。加强班子成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和监督。

54.针对对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够的问题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奢靡之风。加强谈心谈话活动,抓好干警家风建设并长期推进。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和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请销假制度及外出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干警动态并长期推进。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55.针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主体责任,并以张坚案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及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工作纪律。

56.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流于形式的问题

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加强廉政风险的排查,重点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系统信息核对,于2021年正式启用该系统。

(三)针对执行财经法规松弛的问题

57.针对党组对干警的教育、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制定本院资金开支审批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每半年对财务进行核控,提高监管力度;为防止财务人员因业务经验不足犯错误,注重加强与上级法院及省财厅交流,反映、请示解决财务业务难题;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涉财经法规专题学习,对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58.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已将属本院基本户、零余额账户上所有现金全部存入银行,实现现金清零;实现公对公业务转账通过对方单位公户进行结算。根据有关规定,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按程序进行固定资产核销处置。

59.针对结算款长期不入账等问题 

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全部进行入账处理,并在省级固定资产系统中进行补录入,在涉及基建工程时单独建立基建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加强采购培训学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采购。自2020年7月起,符合公务卡结算目录的全部实现公务员信用卡结算。

(四)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60.针对监督管理漏洞多隐患大的问题

制定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完善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杜绝违规事件发生。继续加大对资金管理,提升风险防控。

61.针对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明确要求在出差前做好审批手续,并把相关文件作为报销凭证,部分未附出差文件的报销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补齐相关文件,2019年后办公用品费用支出、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全部附上明细清单。

62.针对案款清退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2020年底前本院退费专户资金已全部退完,根据诉讼费管理办法,及时与省高院及省财厅沟通,确保退诉讼费备用金及时到账,确保当事人胜诉后诉费及时退付。

63.针对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

针对三笔挂账资金问题,经积极沟通,其中两笔已解决,另外一笔的职工欠缴社保个人部分费用已收回,已离职临工欠缴部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清收。

64.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已制订公车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用车、管车。拟实行公车统一管理,落实车辆的台账式管理,提高车辆管理规范,严格用车审批,杜绝公车和用车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湘桥法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接下来,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湘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驰而不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干警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抓好院党组政治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各党支部、党小组经常学、全院干警普遍学等多种形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全员覆盖、常态开展、深度推进,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抓好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反“四风”,健全院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防止“灯下黑”。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院干警中入脑入心,在湘桥法院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整改后续的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决以“钉钉子”精神盯紧盯牢,扎实推进,确保每项任务都改到位、改彻底,改出真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总结经验,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长久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进法院改革发展。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抓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锤炼党性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1+1+9”重要部署、市委“1+5+2”工作部署和“六大工程”建设、区委中心工作任务、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法院改革发展的动力,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起而行之,感恩奋进,全面提升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动湘桥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提升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768-2120500;

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12号湘桥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521000;

电子邮箱:zhenggongke12@163.com。

也可迳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768-2132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