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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07-02    点击数:6111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6日至8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巡察组向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

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召开党组会,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全面整改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工作

成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党建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政工党务、综合办公、审判管理、宣传、立案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

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梳理出五大方面67个具体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对整改清单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同时召开全院动员会,对整改工作全面动员,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

召开党组会,制定《饶平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班子成员主题学习研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信,深刻查找原因写好剖析材料等,做好前期充分的准备。2021年2月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思想政治建设力度偏弱,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差距

(一)思想政治教育松懈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立行立改,院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等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完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制定并落实《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对照2020年度学习计划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及时、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在学习的基础上上好党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二是加大反面警示教育力度,通报心得体会抄袭问题,强化反面警示作用和纪律要求,转变个别党员干部的懈怠、侥幸心理,坚决杜绝心得体会抄袭问题。三是各党支部对党员加强日常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党建云,组织干部参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培训班、宣讲辅导班和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会,组织科级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各党支部按照《饶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细化学习安排,按计划推进,学习效果明显提升。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干警每日学习,学习氛围浓厚。四是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结合专题学习活动,院党组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为“构建诉前联调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调研,对调研发现问题立即落实解决措施,在各基层法庭所在镇和海山镇成立饶平县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工作室,推进诉前调解(和解)工作更高效率、更便民。

(二)党组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严不实

3.针对学习研讨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内容,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二是对有关党支部书记通报批评并责令检讨。召开党总支扩大会暨党务培训会,就巡察反馈有关问题进行通报,点名批评并责令有关党支部书记书面检讨,各党支部书记认领问题并作深刻反思。三是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干警学习党内规定并交流,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

4.针对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组织开展培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鼓励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创新。组织参加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召开党总支扩大会暨党务培训会,对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问题进行交流。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直面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工作更好落实。各党支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中,能够按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针对调查研究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开展调研活动,收集真想法,发现真问题,用调研活动推动法院工作进展。院党组书记结合饶平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研,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强调研,对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措施,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二是院领导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多次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6.针对检视问题不够深刻的问题。一是把深刻检视问题贯彻到日常工作,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发现问题、检视问题。巡察整改过程中,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查找原因,对党建、财务、业务等工作进行自查,加强调研,征求意见建议,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二是把深刻检视问题贯彻到专题活动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院党组、各班子成员认真检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7.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确保制度更新,责任细化。二是加强中心组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强化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更好更细落实。召开党组扩大会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重大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

8.针对新媒体工作配备在岗人员不足,基层法庭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宣传工作的管理,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制定《饶平县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若干规定》《饶平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平台操作实施细则》《饶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网评员管理的规定》等管理规定,加强各部门对宣传工作的重视及配合,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的管理,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积极推送民法典宣传、扫黑除恶、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信息。二是完善宣传硬件设施,更新院部及各基层法庭的宣传栏,充分发挥各基层法庭对群众的宣传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宣传作用,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乡村普法宣传,解答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

(四)服务疫情防控措施不力

9.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院党组没有妥善解决协助隔离工作干警食宿的问题。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继续做好防控有关后勤保障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

10.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舆情发生后院党组对有关事项议而不决的问题。一是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对疫情有关事项及时向法院干警公开通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二是自查党组会议,有关干警食宿问题严格按照党组决议执行。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欠佳

11.针对院党组教育引导干警参与专项斗争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提升政治敏感性和专项斗争认识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完成收官战。召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案件、宣传、线索、行业清源等工作进行部署,2020年底完成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收官。三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在普法活动中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继续营造氛围。

12.针对宣传发动时效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加强线上线下对扫黑除恶的宣传力度,在院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扫黑除恶信息、案例,在法院大屏幕滚动宣传标语,制作扫黑除恶宣传牌,积极宣传转发有关信息。邀请电视台对涉黑恶案件宣判进行报道,扩大扫黑除恶宣传面,使群众及时知晓有关信息。

13.针对摸排线索不够积极主动,方法单一、质量不高、成案率低的问题。各部门积极配合我院扫黑办工作,拓宽线索发现渠道,继续通过加强电话、举报信箱、接待来访人员等方式开展线索摸排,定期报送线索。

14.针对财产判处与打击战果不匹配,未能形成较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问题。一是畅通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执行的通道,对审理的涉黑恶案件判决生效后立即将相关财产刑移送执行,做到当日生效、当日移送、当日立案、当日执行,确保打财断血效果。二是对涉黑恶案件积极适用财产刑,应判尽判。三是对涉黑恶案件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确保判决与执行统一,涉黑恶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六)重点项目推进不力

15.针对院党组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与省法院的要求差距大的问题。积极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科学编制预算,将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已优先考虑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档案电子化等重点项目,同时细化完善项目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启动并完成各重点项目建设。

第二方面问题,党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强,驾驭审判执行工作乏力

(一)党组领导带动作用弱化

16.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加强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党组会议记录人责任,完整、如实记录每一次会议内容。严格执行党组决议,确保有议有决有落实,对决而不行的问题落实整改。

17.针对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院党组职责定位、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规定。院党组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本院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不折不扣、完完全全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责任。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末位表态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遵守保密纪律。严格审核把关议题,一些上级临时通知、时间紧、任务重的事项按要求紧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并部署工作。

18.针对党组议事能力不高,对有关政策的学习理解不够,领会运用不准,部分决议事项落实难的问题。通过党组会议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政策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掌握最新规定。坚持议题制度,议题由党组书记严格把关,重大事项充分酝酿,事先将议题通知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事先做好研究,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做好发言准备。会上针对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发表意见,确保议事科学、迅速、有效。

(二)党组成员战斗力不强

19.针对院领导班子被指出不团结的问题。加强谈心谈话,对院班子成员明确责任,院党组书记落实一把手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摆正自己的位置,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服从大局、主动担当。在党组会议明确原则,在民主生活会、日常谈心谈话中加强交流,达成共识。制定《饶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在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后及时开展谈心谈话,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工作。

(三)审判质量差

20.针对近三年一审判决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呈逐年增多趋势的问题。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各审判团队加强日常监管,狠抓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下降。各业务部门在提高结案率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2020年、2021年第一季度,饶平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刑事审判案件上诉率和发回重审改判率均大幅度下降。

21.针对刑事审判罚不当其罪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案件开展评查,由案件主办人自查和评查人员进行评查,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整改要求,办案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定事实和证据及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二是对生态环保领域案件加大与有关部门沟通,推进认罪认罚,精准量刑,严格适用非监禁刑,判前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听取意见,量刑时侧重考查被告人、涉案单位事后补救、生态修复情况。

22.针对重实体轻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对相关案件开展评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办案人员根据要求落实整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案件审判的整体质量。

23.针对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对相关案件开展评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要求,办案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定事实和证据及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对案件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积极请示汇报,确保案件裁判标准统一。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硬招实招少

24.针对院党组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主动攻坚意识不强,联动推进、规范执行、强制执行等明显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汇报,加强沟通,提高执行质效。二是加强执行工作,对省法院目标要求持续落实整改,确保执行工作取得进展。狠抓执行清案工作,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雷霆行动”“六稳六保”等专项活动,确保结案率、实际执行率、到位率、终本合格率等重点指标达标,防止节点超期问题,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质效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低的问题继续抓整改,相关指标均有了提升。

(五)审判委员会运作机制不完善

25.针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审判委员会人员结构、组成,目前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均为入额法官且人数为单数,符合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审委委员,确保人员结构合理。

26.针对审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发言顺序不符合规定,且没有形成审委会《会议纪要》的问题。确定审委会委员发言顺序,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发言顺序;落实专人负责记录,规范审委会会议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

(六)审判制度执行不到位

27.针对未能落实“四排定”制度的问题。统一实施案件“四排定”制度,统筹案件分配,合理分流案源,确保收结案良性循环。院部刑事、民商事案件统一由立案庭立案,在决定立案的同时,排定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排定跟案书记员、排定开庭审理时间、排定审判法庭。

28.针对没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通知》,确保立案工作特别是网上立案有序开展。二是对网上立案情况进行督察,对网上立案审查不及时的发出督察建议书,均按照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并报告。目前我院没有存在网上立案超期未审查的情况。

29.针对执行人员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职尽责的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要求执行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执行员承办案件制度,执行员严格自主办案,对案件实体、程序、有关法律文书严格把关。执行局负责人认真履行签发前的核稿职责,为文书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二是对有关人员谈话提醒。三是就书记员办案问题向有关部门作情况说明。

30.针对没有严格落实合议庭回避制度的问题。一是对相关案件进行评查,由案件主办人自查和评查人员评查,并由审委会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对有关人员谈话提醒并落实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合议庭回避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对合议庭成员严格登记,及时变更系统合议庭成员,确保系统与纸质一致,对以往合议庭成员组成排查,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积极主动审查。

第三方面问题,司法为民观念淡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一)司法公开工作滞后

31.针对司法公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积极上报项目预算,在编制2021年年预算时,优先考虑刑事审判庭改造重点项目,细化完善项目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启动并完成改造。

32.针对未能完成年度庭审直播任务的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要求各审判团队除法律规定不宜庭审直播的案件外,其他一律庭审直播,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制度工作的通知》,各审判团队认真落实,我院2020年庭审直播969件,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指标。

33.针对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比例低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各审判团队对案件审判同步录音录像。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司法公开制度工作的通知》,各审判团队认真落实,事先在系统录入信息,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将光碟随案归档,2020年同步录音录像1158件。二是加强技术支持,做好维修电脑、网络等信息设备问题,确保录音录像工作顺利进行。

(二)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突出

34.针对实体处理不当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办案人员谈话提醒,强调办案纪律,提高执行规范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案。相关案件主办人对该案自查,组织也进行复查,相关案件已被确认不存在程序问题、不存在违法处理现象。分管领导对案件主办人谈话提醒,要求举一反三,认真自查,需整改的立即整改,提高执行规范化,合理适用惩戒措施。二是自查有无类似案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经自查,目前无类似案件,执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5.针对适用惩戒措施不当的问题。一是对案件采取补救措施,层报最高院改正。二是提高执行规范化,合理适用惩戒措施。经自查,2017年以来适用惩戒措施没有其他不当的情况。三是对案件主办人谈话提醒,强调办案纪律,责令案件主办人作出检讨。

36.针对案款追收、清退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把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取的诉讼费、罚没款整理汇总,要求审判执行部门按文件规定进行追收。二是要求各部门逐笔清理,逐步推进退费工作。各业务部门逐笔清理,按规定通知当事人申请退费,逐笔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三是把诉讼费收缴和退还中出现的问题作为队伍教育整顿中顽瘴痼疾整治一个内容。

37.针对财政预算拨款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自查财政资金使用进度,2019年6月后至今均达标。2020年财政资金使用进度达到98.32%;2021年第一季度在全省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排名第十名,2016年人财物统管后首次进入前十名。

(三)监督执行不到位

38.针对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对有关问题落实整改,不再出现此类情况。二是继续抓好谈心谈话工作,注重事前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事后谈话提醒重点强调补救措施和震慑效果,对巡察中出现的具体案件问题由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不再出现重复谈话的情况。三是加强内部督察并实名通报,强化警示效果。

39.针对重指标轻效果的问题。一是加强具体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案件主办人对该案自查,该案的相关利益当事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拍卖款项全部发放完毕,终结执行。二是对案件主办人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案件主办人谈话提醒,要求举一反三,认真自查,需整改的立即整改,提高执行规范化,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杜绝片面追求办案率。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

40.针对部分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对案件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落实案卷整改的通知》,已对装订错误的案卷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工作作风专项问题整改,对2017年以来的案卷全面自查。各团队经自查,个别案件存在文书漏订、漏签名、没有加盖庭章、没有张贴结算单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做好对接工作,加强对案卷的审核工作和归档工作,学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掌握案卷装订、归档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补贴现象屡禁不止

41.针对差旅伙食补贴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整理汇总名单,对有关款项全部追收到位。二是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财务人员认真核对每一笔差旅报销,确认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和食堂用餐情况相一致的情况下才予以发放差旅伙食补贴。

42.针对食堂报餐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加强食堂报餐管理,防止浪费。已通知全院干警今后出现非公务性有报餐无就餐情况,费用由就餐人员承担,杜绝浪费粮食,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集中加班期间严格报餐制度,由各部门上报人数汇总综合办,核对实际用餐人数,防止有报餐无就餐。

第四方面问题,基层组织建设短板凸现,组织人事工作有差距

(一)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43.针对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党建专题会议,部署有关党建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召开述职会听取党总支、各党支部2020年度的党建述职报告。

44.针对党组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轻党建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抓党建。党组会议对党建问题进行研究,院班子成员在谈心谈话中要求各分管部门抓好党建工作。二是自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院班子成员均能够自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对党支部工作加强指导、督促。

45.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不扎实,党组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建工作部署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文件传阅工作。综合办公室及时将文件送领导批示,确保及时传达部署相关工作,对内容明确时间紧的文件及时发到具体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上报工作。二是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法院党组有关法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文件,借升格党委和支部改选工作,向上级党委请示对法庭党支部进行联合设立,已获得批复同意。

(二)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

46.针对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向上级党委请示,根据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和调整部分党支部,保证党的组织建立健全。我院已获得上级党委同意设立机关党委和支部改选,并成立党委选举筹备领导小组,按照流程逐步做好党委选举和支部改选工作,确保党组织健全、党支部设置合理。

(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薄弱

47.针对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在党总支扩大会暨党务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选举规程,强调选举纪律,为升格党委及支部选举做好有关工作准备。

4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培训,强化各党支部书记主体意识,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同时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会议记录本》和《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二是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49.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寻找相关党员党籍材料并送至工作地党支部,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当地党支部。二是对党员党籍材料严格把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做好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认真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

(四)选人用人存在短板弱项

50.针对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一是做好内设机构领导的任免工作。根据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表现,结合审判部门副庭长员额限制,对内设机构正副职请示调整、任命。二是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根据领导干部空缺,请示县委提拔使用干部。三是加强提拔优秀年轻干部。

51.针对选人用人不够严格的问题。认真学习有关选拔政策文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充分酝酿人选。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程序,在充分酝酿人选的情况下动议,在法官和法官助理晋升、干部晋升和奖励推优等人选的沟通上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人事讨论一致。

52.针对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根据权限设置,在三级法官助理晋升中,严格按照程序,做实做细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并落实全程纪实工作,填写纪实表。

53.针对违规设置党组秘书的问题。由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会议。党组秘书非实质性职位,党组会议决议不再设党组秘书,改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会议。

54.针对档案管理、审核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人事档案保管规定。已经设置专门的柜子放置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并将钥匙交政治部副主任保管,确保档案管理人员无法接触自己的干部人事档案。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应审尽审,干部信息认定准确无误。严格做好档案审核工作,党组会决议按照县委组织部标准认定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信息认定不规范的重新认定。三是做好新录用公务员的档案审核工作,及时完成新录用公务员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55.针对干警因私出国(境)没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严格执行干警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制发出国(境)审批单,要求出国(境)前申请,入国(境)后及时将证件上交至政治部保管。2020年至今尚未有干警出国(境)。

第五方面问题,制度执行力弱,廉政风险大漏洞多

(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缺失

56.针对排查和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及时的问题。完善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排查工作,制定《饶平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汇编手册》。

57.针对人民陪审员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定《饶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参审管理,由政治部负责统计汇总。2020年人民陪审员共41名陪审员陪审案件1250宗,陪审工作逐步均衡。二是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定《2020年第四季度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方案》《2021年度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方案》,组织人民陪审员培训。三是落实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制定《人民陪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织2020年度考核。

58.针对未执行摇珠选定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制度的问题。严格执行摇珠选定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制度,研究切实合规可行的执行途径。巡察反馈后,认真执行摇珠选定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制度,书面通知司法评估公司到场参加摇珠。严格按照要求由评估机构代表参加组成摇珠小组,摇珠结果由司法委托室书面通知业务庭,由业务庭通知当事人。

(二)财物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59.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加强思想工作,多番上门与欠款人加强思想沟通,欠款已全部追回。

60.针对收付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一是逐笔逐项清理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多方途径寻找相关人员下落,待找到后向其追讨欠款。三是积极清理长期挂账问题。

61.针对内控制度缺失的问题。一是严格入账程序,严格审查发票。逐笔清理说明原因,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二是追收回有关资金。三是已联系专业咨询公司,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正在制定相关内控制度。

62.针对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报销手续,规范发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公务接待手续,落实无公函不予接待规定,对之前我院公务接待费用没有函件均已补充。三是规范公务用车清洗保洁工作。已取消固定洗车费无限次数洗车,进行按次数洗车付费,采取领票洗车方式,任何人不得用公票洗私车。

63.针对违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节日补贴的问题。严格遵守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有关问题已整改落实。

64.针对违反规定向临聘人员发放经济补偿的问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完善有关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劳动法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聘用人员,确保合法合规认真彻底执行劳动法。经自查,向3名临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65.针对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行自查,对没有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情况列明清单,并严格落实整改。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66.针对部分固定资产购置后闲置,部分设备不属于当年采购需求的问题。一是自查闲置设备,及时更换老旧设备。二是严格按照需求采购设备。采购提前了解院内需求以及库存情况,各部门及时报送需求,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采购计划并落实采购及时分配。

67.针对固定资产报废未处置的问题。一是自查不可用或达到报废期限固定资产完成固定资产,按照程序联系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经院党组会议同意对该批固定资产拍卖,拍卖所得已按程序上缴国库。二是严格落实规定。已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新的规定,做到定期定额、依法依规落实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三、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法院党组将强化主体责任,围绕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推进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增强党组凝聚力战斗力,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司法公正、为民司法,结合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严厉整治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干部队伍,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7810116;邮政信箱:饶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邮政编码:515700;电子邮箱:rpfyzgk@163.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768-213233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饶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