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当前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原副局长谢发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数:50209次

      日前,潮州市纪委监委对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原副局长谢发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发盛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以单位名义收受礼金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活动,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利用手中职权为相关人员在案件协调处理、调解、取保候审等方面谋取利益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

      谢发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谢发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