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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4795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巡察反馈会议上,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党组明确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整改的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延伸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主抓整改工作,牵头起草整改方案,组织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科室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分别召开2次党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主持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性汇报,及时召集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针对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深化基层水利管理单位改革等重要问题加强协调,推动整改落实;同时深入水政支队、东凤引韩、北溪桥闸等基层单位加强督导指导,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业务深入挂钩联系单位及相关县区水务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和督促跟进,上下联动有效推进巡察整改。


  (三)细化整改任务,提高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把巡察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11个问题梳理细化为32项具体内容,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形成正式方案和整改台账。局整改办及时把巡察反馈意见、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和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到下属各党组织,要求各级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落实台账制和销号制,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全面推进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突出标本兼治,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潮州市水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潮州市水务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潮州市水务局党支部工作规范》、《潮州市水务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潮州市2022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潮州市河长办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潮州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及网络信息安全、水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机关管理等工作。2022年11月4日,局党组结合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对照检查,持续深入推动整改纵深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时作出“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坚持落实和健全完善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2年,局党组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5场次,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视察潮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及时将学习要求和贯彻落实传达各相关科室,形成抓学习、促落实的良好机制。二是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局中心组切实发挥带头作用,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为主题举行2场学习讨论,重点围绕学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潮州实际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带头谈心得、写体会,进一步凝聚“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举行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机关讲堂、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将学习融入经常、抓在日常、严在平常。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强化综合治理,维护“韩江秀水长清”。认真制定并印发《潮州市2022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违法水事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以落实今年总河长令为重点,深入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和“清四乱”排查整治等,强化河湖岸线和水环境综合管理,维护韩江潮州段良好水事秩序。


  2.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存在不足问题。一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期间需整改的问题进行复盘,确保条条有整改。经过认真充分的准备,局党组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意见44条。三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加强民生水利项目的跟进、协调、指导,督促项目抓紧推进。目前2项进度较慢的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已全面完工。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班子抓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按照有关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内容,进行深刻的检视剖析,真正在思想上进行反思,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培训,2022年10月下旬我局举办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辅导培训班,邀请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同志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授课辅导,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责任人共同抓好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四是制订《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配套出台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五是加强阵地建设,出台《潮州市水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潮州市河长办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完善市河长办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机制,规范市河长办公众信息发布。六是开展全水利系统意识形态风险专项排查,针对性制订措施加强管控。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局党组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以水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举办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业务培训班,对上级政策精神及时跟进解读,对相关文件进行重温学习。二是建立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重视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研究部署,落实业务线条和各级水利部门强化我市水利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深挖摸排新线索。三是结合年度“清漂”“清四乱”“打击非法采(运)河砂”“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和“打击侵占河湖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把行业治乱与水利强监管紧密结合起来,深化督查和整改工作,全面遏制我市水利行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2.针对防范水利工程安全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修编《潮州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基层单位为重点组织2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在节假日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主要领导多次到各在建水利工程现场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各线条领导带队对下属单位和县区水务局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节日平安稳定。三是制定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四是拟通过实施凤城生态水乡水利整治和古枫涝区综合整治,提高桂坑水、文祠水、西山溪等防洪排涝工程安全标准,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凤城生态水乡工作专班,我局将积极协调湘桥区加快推进,古枫涝区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可研重编,下一步开展技术审查后,修改完善可研报告、用地预审等立项前各种工作,尽快完成项目立项。


  3.针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存在欠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河长制牵头作用,召开2次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对年度河长制重点工作、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和“清四乱”排查整治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推进,有力督促水环境整治工作。二是组织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提前做好2022年度省考准备工作,各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及局涉及各科室对纳入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跟踪进度,及时查漏补缺,争取提升名次。三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到省河长办汇报考核、“清四乱”等河长制工作,争取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四是强化水环境整治的督查跟进,落实二周一通报制度,强力督促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和“清四乱”等工作,加强跟进市渔政支队等其他单位对接,加快对养鱼网箱、乱搭乱建行为的清理拆除。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省级遥感图斑销号411宗;现场检查发现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五是局分管领导带头到各县区开展河长办季度工作督查,对枫江流域各镇全覆盖督查,以查促改,强化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推动水环境逐步提升。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情况,2022年水质均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目标要求。


  4.针对谋划推进城乡供水保障工作不够主动问题。一是加快谋划推进备用水源建设,目前我市韩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韩江西溪饮用水水源地、韩江东溪饮用水水源地、娘坑水库水源地各相关水厂的城区供水公共管网实现联网运行,各水源地互为备用水源。二是引韩济饶工程供水顺利通水,满足饶平10个镇62万人口饮水需求,水资源调配能力明显提升,同时积极配合省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二期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2022年9月份顺利动工。三是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县区现场督导并召开工作座谈会,协调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潮州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我市2022年第三、四季度水质合格率分别为97.5%、98%(省水利厅要求2022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目前,反馈意见提到未配套净化消毒设施的11个镇,涉及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5宗,千人供水工程62宗,已全面配备消毒和净化设施。针对部分镇管网老化问题,各县区正在编制《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按省水利厅统一要求,结合地方资金落实情况,逐步进行改造提升。


  5.针对小水电工作推进缓慢未能达到省定完成的要求问题。根据2022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广东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环评手续完善工作指引》,加强对相关县区的业务指导,目前峙溪河二级电站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正在推进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月光湖小水电站和望京坪水电站已拆除发电机组,完成退出工作。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对“干部思想作风转变”班子存在问题重新梳理查摆、细化整改措施并上墙公布,全面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合力追缴欠缴水资源费。现潮安区万润公司水资源费已于2022年7月29日调入国家金库潮州市中心支库,并按相关规定分成,已完成征收工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认真组织“中层干部上讲台”、“岗位练兵”、“月读一书”、务虚会等活动,干部作风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得到提升。


  2.针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强化领导挂钩基层联系工作制度,局领导结合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分头到下属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与干部职工座谈交流,关心基层工作,了解实际困难,慰问生病、困难职工32名,同时也要求干部职工强化大局意识,共同维护队伍稳定和谐。二是加强专题研究,明确改革思路。已研究制订下属事业单位整合初步方案,并与编办沟通对接,力争早日改变下属单位经济困难、体制不顺的情况。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机关纪委机构不健全问题。加强政治理论和党规党纪学习。近段时间来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2022年12月18日,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开展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选举一名副局长为纪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纪委副书记,并配齐配强机关纪委成员。


  2.针对警示教育存不足问题。一是召开202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加强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实效。二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召开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原机关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大家引以为鉴,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机关党委到下属堤防局督导召开堤防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原堤防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为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大家引以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以来,局机关及个别下属单位存在无公函公务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等现象问题。一是重申和学习市财政局印发的《潮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潮财行[2019]58号)、《潮州市财政局 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潮财行[2019]49号),要求市直水利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吸取本次巡察查出问题的教训,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二是在市直水务系统开展公务接待费及差旅费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情况,巡察发现问题的单位业已立行立改,目前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均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以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三是组织修订《潮州市水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化接待管理、接待标准、接待报销等各项规定,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


  (六)关于督促指导下属单位执行财经制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不严格,用水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对相关存在经营收入单位的监管指导工作,已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的单位予以约谈,敦促其规范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北关引韩管理处已在2022年4月初前将2020-2021年房产收入及水费收入补缴国库,同时积极落实整改,于2022年9月底前将2022年1-9月租金收入、2022年11月初将2022年水费收入上缴财政。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水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摸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灌区用水管理;至2022年10月底,市北关引韩灌溉工程管理处已与相关企业重新签订用水协议。


  2.针对财务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在市直水务系统中全面开展财政收支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三公经费”自查工作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未再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二是成立了市水务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计办,由局主要领导分管审计工作,配强1名处级干部负责审计办日常工作,抽调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下一步将全面强化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和财务监督。


  (七)关于担当作为不主动,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指导督促工程项目建设乏力问题。一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全力推进工程建设。二是积极协调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一期续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湘桥区和工程参建各方,分工合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加快管线迁改,督促设计单位配合工程建设及时提交设计变更资料。三是局成立重点水利项目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针对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研究落实推进措施,工建、计财等业务科室加强工程建设具体指导和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2.针对水库移民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加强对县区的督查,印发《2022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督查的通知》,以查促改。目前反馈意见指出6个移民项目工程,2020年前4宗项目已完成3宗,余下1宗计划2023年5月完工;2021年的2宗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


  3.针对节水型单位创建进度滞后问题。借助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契机,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市河长办以《关于支持落实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资金的函》请市财政局给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的资金支持,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已于2022年年底全部创建完成,超额完成省级下达年度创建任务。


  4.针对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制度问题。加强水土保持等法规宣传力度,与住建部门建立每季度通报施工许可的联络机制,加强同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市文广旅体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开工信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水土保持报批。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工程项目分别于2022年7月15、7月15日、7月20日完成批复。


  (八)关于市水政监察支队失职失责问题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法不严现象突出问题。重点针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经常性组织培训,2022年11月16日举办全系统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由局法律顾问讲解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针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到水政支队召开座谈会,通过谈心谈话对存在的慢作为、履职不力等问题从思想上加强教育,从执法层面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印发《潮州市2022年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潮水资[2022]32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水务部门和市水政监察支队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


  3.针对工作作风漂浮问题。一是加强水政队伍思想作风教育,结合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重点加强对水政支队的督导,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双提升。二是以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为抓手,结合巡察整改,市水政支队认真分析单位班子和个人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政支队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进行整改。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2022年10月份配置1名年轻、高素质、业务熟悉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目前局机关党委、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党支部已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对下属党组织的指导督促,2022年10月27日举办全系统“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直工委相关负责人授课辅导,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2.针对党建制度不完善,未制定适应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制度问题。一是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印发《潮州市水务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同时编制《潮州市水务局党支部工作规范》,近期下发下属单位督促认真贯彻执行,着力提高水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学习借鉴市兄弟单位的特色亮点做法,帮助各支部开拓思维眼界,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及相关党内法规制度。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有缺失问题。一是要求直属支部对近年来吸收党员材料进行自查,对个别程序缺失、资料缺少的进行补齐。二是局机关党委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好材料收集入档。三是结合实际编印《潮州市水务局党支部工作规范》,指导各基层党员认真谨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针对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而不实问题。一是对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目标不清晰,工作作风漂浮、马虎应付、述职流于形式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压实各级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述职考核评议工作,把局机关党支部列入2022年度市水务局机关党委年度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同时要求2022年度局机关党部及下属各党支部按要求开展评议测评工作。


  5.针对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监督缺位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到各党支部检查落实年度“三会一课”、“研究部署每一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要求无按规定开展4个时期的党史专题学习的基层党支部立行立改,重新组织学习并上报相关情况。二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直属党支部分期分批到市档案馆参观“喜迎二十大党建成果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结合实际编印《潮州市水务局党支部工作规范》,指导各基层单位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十)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存不足问题。一是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干部队伍现状进行深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综合研判,充分考虑人员结构,对1个超过十年没有调整的下属单位班子进行调整,对3个下属单位3名副职进行轮岗交流,实现多岗位锻炼干部和人力资源良性流动。二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提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局管干部15人次,提前完成组织部要求的年轻干部配备目标,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通过“人才潮来”招聘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共13名大中专毕业生,有效优化干部年龄、专业结构,提高干部专业素养。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证照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任免表》及局管理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摸清底数,重新建立台账并做好归档工作。对1名新调入尚未档案审核的干部档案信息进行认定。二是局党组会专题组织学习出入境有关规定和政策文件,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管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2022年9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位干部出国(境)证照管理。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指导存欠缺问题。局党组及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党管干部的责任意识;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市直部门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全面排查下属单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同时敦促下属各单位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用人用人工作水平。


  (十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2018年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局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该问题本轮巡察时依然存在问题。根据各单位对公务接待费及差旅费自查自纠反馈的情况看,巡察反馈意见后,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均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以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情况,原巡察发现问题的单位业已立行立改,充分吸取教训,坚决杜绝违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行为发生。


  2.2019年机构改革后,后勤管理等多项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接待制度,杜绝超标、超范围接待,无公函公务接待的发生。理顺机构改革时资产移交遗留问题,规范后勤管理。举一反三制定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印发了《潮州市水务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潮州市水务局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潮州市水务局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潮州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和安全等管理,健全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的责任体系。


  三、注重长效管理,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近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局党组将以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潮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目标不变,持续推进后续整改


  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度不缓,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或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长期抓反复抓,持续发力、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严明纪律,加跟踪强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构建长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


  以深化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立足长远,推进机关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进潮州水利高质量发展


  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潮州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打好打赢“三大战役”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振奋精神,带好队伍,积极履职,全力推进潮州水利高质量发展,为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354006;邮政信箱:潮州市枫春路吉园街1号市水务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wjrjk@126.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