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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5726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4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楚群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着力推动巡察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任务。局主要领导牵头制订《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问题,研究制订126项整改措施,并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领导干部牵头负责和销号管理,定期对账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压实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科室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作为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举一反三查找潜在问题、深层次原因,及时补齐制度机制短板,做到“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促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对标对表,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自2022年3月以来,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场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场次,召开专题研讨10场次,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针对党组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3月以来,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场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严实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在党委系统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和“‘清风溢潮州’大家谈”专题学习会等活动,积极落实开展“四个一”活动,186名党员谈党的二十大学习心得体会,深化学习交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史学习走深走实。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局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局办公室、市安监站分别被评选为服务型和攻坚型先进单位,局1名年轻干部被评为攻坚型先进个人。加强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宣传栏,“潮州住建”公众号及网站紧跟时政热点,特别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常态化抓好网络安全管理,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不严不实问题。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时学习贯彻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研究部署和推进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四早”要求,认真落实在建工地全封闭管理和风险岗位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加强物管小区、办公场所检查督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人员“四方责任”,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线。


  2.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存短板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制订《2022年潮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行动》任务清单,层层分解压实各相关部门和县区责任,跟踪落实推进,工建系统信息上传模块更新、数据上报的实时率和准确率、项目审批逾期率等问题逐步解决,项目累计策划新增8个,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针对履行污染防治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12月完成《潮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印发各县区及市相关单位。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联试工作,2022年至2023年3月底全市共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320.5公里。二是加强在建工地施工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挥“智慧工地”平台实时监测作用,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提高施工扬尘治理水平。三是加快搅拌站绿色生产改造,已完成绿色生产评级搅拌站8座,有1座在粤东地区率先获评绿色生产最高等级三星级。


  4.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实施。印发《2022年市住建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行业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燃气行业、建筑领域欠薪等行业领域乱象问题整治,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做好乱象线索的核查和办结工作,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通过“潮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公开举报方式,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142万条,编印宣传海报920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制定出台《潮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暂行规定》《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5.针对推动复工复产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按照“三保”工作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成立驻场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楼盘施工单位变更和进退场问题,确保“保交楼”项目顺利推进。截至目前为止,相关房产项目建筑主体已全面封顶,下一步将有序分批交付。二是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排查在建工程劳资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工人工资专户、用工实名制、劳动合同管理等制度,及时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6.针对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存在不足,乡村风貌引导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一是2021年湘桥区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均已完工;列为2022年改造任务的12个老旧小区已全面开工,开工率100%。二是组织专班力量严格按照《潮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试行)》标准要求对市城区12个镇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市城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督导,掌握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自2022年9月至今发出督导通报7份,评估报告2份。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逐步实现智慧化管理。已制订《潮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用评估方案》,并对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开展实地评估工作。三是印发《潮州市乡村风貌提升指引》《潮州市乡村风貌修复提升负面清单》《潮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潮州市系统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引导和推进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7.针对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职责失之于宽问题。印发《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潮州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履约监管。开展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初核涉嫌存在挂靠行为工程项目3宗,经核实并移交城管部门查处1宗。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去年“评定分离”改革至2022年2月共12个项目的招标情况开展评估,为进一步规范“评定分离”工作夯实基础。


  8.针对监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真空期”问题。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全面核查,共检查检测机构24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有5家检测机构因核查不合格被移出信息登记名录,并停止在我市承接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印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到位问题。加强宗旨教育,紧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2022年12月完成《潮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督促各县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联试工作,全市共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320.5公里。


  2.针对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不够扎实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的工作部署,对照“八种表现”和典型案例,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开门纳谏、集中查摆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定期对账问效,下大力气解决干部思想作风问题。二是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建筑施工、房地产、燃气、在管公房等行业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共11份。建立每季度中层干部务虚会议制度,“每期一主题”开展讨论研究,形成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三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制定《关于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归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城建档案发展。


  3.针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缺乏韧劲问题。一是出台《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城区公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市公房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公房管理工作,通过打电话、上门催讨、张贴催租通知、向企业租户上级主管部门发函请其协助督促下属单位缴交旧欠租金等方式,积极开展催讨租金工作,截至2023年5月22日,共追收直管公房旧欠租金684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加快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9.56亿元,建成市域高压管道94.8公里,新建和并购市政中压燃气管网项目533公里,供气管网基本覆盖“三区一县”和重点用气区域,成为粤东地区第一个使用管输天然气气源的城市。印发《关于推动城镇燃气管网互联互通的通知》,督促相关公司加快与其他管道燃气企业的管网对接,推动实现供气管网互联互通。督促相关公司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对接,多渠道采购低价优质气源,降低用气成本。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接,加快推进管道燃气市场整合,目前相关公司整合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班子成员工作调整,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机构的职责。2023年3月16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健全内控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辅导课,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纪律底线。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组织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参加纪法知识测试,参加测试人员190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观看住建部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陈伟违法犯罪案件启示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定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及时落实防控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严格执行局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陪餐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自2022年3月份以来公务接待共21项,均按规定严格执行。


  (六)关于管理资金资产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加强政府采购特别是工程(修缮)项目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修缮)工程办理程序。


  2.针对个别修缮工程费用不规范问题。加强政府采购特别是工程(修缮)项目等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建设大厦物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大厦维修维护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3.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对空置铺面按程序启动招租,10月21日、12月13日2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标的物均流拍,已再次提交出租申请。二是分别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28日、2023年3月22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租,截至2023年5月22日,共有32处直管公房/公租房成交。


  4.针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组织下属单位开展自查,并督促完成整改,针对存在以登记表形式报销差旅费用、大额提现等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以后将加强管理,杜绝该情况的发生。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2022年11月26日,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机关党委组织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2022年,局属各党组织支部书记上专题辅导党课21场次,发挥“头雁”效应。四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传学习,畅通业务交流渠道,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能力。


  (八)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存不足问题。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4名年轻干部晋升职级;选派7名年轻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指导督促各非参公事业单位抓紧按规定制订内设机构岗位竞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推进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已完成3个科室负责人的交流轮岗工作;结合住建部门实际,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2名。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组织程序,确保选好人用好人,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借调人员清退工作,已清退借调人员4名。局分管人事领导和人事科负责人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公务员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人事干部的政策水平。


  3.针对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不够扎实问题。扎实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中属于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共132名)的档案进行审核,已全部完成;推动档案审核管理常态化工作。


  4.针对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问题。开展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登记备案资料,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变更和退休撤销备案等工作,做到全员备案,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领取证照后交回不及时的个别干部予以批评教育。


  (九)关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燃气“一张网”建设,督促相关公司加大投资力度,累计完成投资29.56亿元,建成市域高压管道94.8公里,新建和并购市政中压燃气管网项目533公里,供气管网基本覆盖“三区一县”和重点用气区域,成为粤东地区第一个使用管输天然气气源的城市。二是按照省“一年整治”+“百日行动”+“三年攻坚”组合拳的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推动落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全市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及时排查整治了一批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关停和取缔了一批违规燃气站点,场站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全年各级住建部门累计派出86个检查组、638人次开展检查督查,现场检查燃气场站105座次、燃气管道789.69公里、餐饮等公共场所2222个,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推动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6151个,安装率100%。实施行政处罚5宗、罚款10.55万元,取缔非法燃气企业1家。加强燃气管网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不断改善我市燃气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有效治理扬尘污染问题。四是2022年12月完成《潮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编制,督促各县区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饶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联试工作,全市共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320.5公里。五是出台《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城区公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公房管理工作,通过打电话、上门催讨、张贴催租通知、向企业租户上级主管部门发函请其协助督促下属单位缴交旧欠租金等方式,积极开展催讨租金工作,截至2023年5月22日,共追收直管公房旧欠租金684万元。


  三、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持续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体谋划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注重治本和预防相结合,坚持用系统观念、改革办法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扎牢制度笼子,不断推进潮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2393326;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十四楼办公室;电子邮箱:czzjbgs@sina.cn。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