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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3-05-25    点击数:6752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反馈会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强化督促督导,从严落实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收集台账资料和起草总结报告及跟踪督办等工作。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三)统筹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制定102项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动态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环保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坚决以整改推进工作落实,以工作实绩体现整改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提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党组先后修订完善、制定出台《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工作制度》《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文件,涵盖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各个领域,逐步扎牢了制度的笼子,形成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自巡察进驻以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接受巡察工作全过程,正确对待、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对巡察过程及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等问题。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枫江流域污染整治。2022年枫江深坑国考断面达到V类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的考核目标要求。2023年1-4月份枫江深坑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Ⅳ类。截至2023年5月16日,我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945.22km。二是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校偏差、寻路径、找答案。巡察以来,党组会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场次。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2份工作制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开展学习研讨、上专题党课,开展全网实时信息监测,强化舆情监测管控,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2.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等问题。一是强化水环境整治,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连通工程2022年6月建成通水,有效处理第一污水处理厂“吃不下”溢流的污水,基本实现枫江流域生活污水旱季全收集,2022年枫江深坑断面水质达到V类。强化黄冈河流域内畜禽养殖排污情况及非法牛蛙养殖点排查,计划今年开展联饶溪和高堂干渠水生态修复工程。2022年黄冈河凤江桥国考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2023年1-4月份黄冈河凤江桥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联饶溪水质均值达到Ⅲ类,高堂干渠水质均值为Ⅴ类,较之前明显改善。二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2年底,全市2452个自然村中有1353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55.18%,得到了省生态环境厅的表扬肯定。完成饶平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营,潮州新区产业集聚地依托的铁铺污水处理厂已试通水,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三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源管控,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相关企业都已配套设施并建立相关台账。强化移动源治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检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进行处罚。建立全市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台账,落实抽检不合格车辆限期维修,形成闭环管理。四是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印发《潮州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完成锡岗垃圾填埋场新一轮土壤自行监测采样工作,形成自行监测报告,并在我局官网公示。五是强化近岸海域污染治理。自2022年以来,完成294个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核查任务,开展累计长达4个月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多次督促推动饶平县开展大型清理整治行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吊养养殖面积超过4万亩,进一步加强饶平县海水养殖规范管理、绿色发展和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六是强化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督促潮州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抓紧开展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首期A区基础施工,完成投资7563.94万元。


  3.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一是深入推动干部思想作风问题整改,及时公开公示我局“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整改台账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台账,落实整改期限,接受群众监督。下属单位及全体干部对照“八种表现”认真查摆问题,形成个人台账,并严格按照整改期限推进整改,每季度更新上报,确保整改工作见行见效。开展专项督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干部思想作风转变”问题整改承诺践诺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查,加强帮扶指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污水处理厂验收的答复,指导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尽快投入运营。三是推动潮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完成注销工作,2023年2月28日取得潮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潮州市环境科学学会”注销登记的批复》(潮民发〔2023〕11号),完成学会注销手续。四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每季度对潮安、饶平分局已审批的部分涉嫌超出能力范围开展环评和频繁变更个人信息的环评人员及其从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五是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提高法制审核意识,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精神,印发《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潮安、饶平分局深入学习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偏松偏软等问题。一是制定《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观看廉政教育片,研究部署并逐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上廉政党课、印发身边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建设清廉环保。二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分管领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分管领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2022年,共开展谈心谈话200多场次。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61项,制订防控措施233项。三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文件以及工作群信息等途径强化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提醒,建立全体干部职工个人廉政档案,并要求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一是强力推动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每月推荐优秀书籍、设立机关书屋、学习栏、发放读书卡,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开展一月一学活动及读书分享会,不断启迪智慧,提振精气神。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常念“紧箍咒”,对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置,先后对基层10名执法、监测人员工作失误问题进行调查,并作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修订完善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22年3月22日印发实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3.针对失职失责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指出的有关环境执法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提高站位抓落实、强化学习促规范、严守纪律保秘密、严厉执法增成效”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针对案件取证问题,通过组织举办10多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并结合“岗位练兵”活动督促执法人员自觉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全力提高队伍执法能力。二是强化案卷评查。印发《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抽调法规和执法监督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联合评查组,随机抽取市、县区级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量分评比,评查结果进行书面通报。以评比为抓手,逐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办案质量水平。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中,我局获得全省第二名,并有1个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2个案卷被评为市年度行政执法“十佳”案卷。我局行政执法案件中被提起行政复议的2宗、行政诉讼的9宗,全部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对相关责任人员在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出现的工作纰漏问题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警醒,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环境监测能力水平。


  4.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潮州市环境保护局财务管理规定》并于2022年3月22日印发,明确财务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财务工作按规范执行。二是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公务卡制度体系,减少现金提现。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出差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各部门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招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规范经费报销。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加深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换届程序,完成潮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党支部提前换届选举任务,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二是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党务工作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制定7项党建工作制度,组成5个检查组,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评分,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进一步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组织生活,多措并举提高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三是编制“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方面相关的机关党建业务手册,明确发展党员及支部选举有关事项,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均报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再由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审批。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严实等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潮州市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动议提拔干部时,均制定动议方案,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意向人选。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规章制度,提高干部选任把关能力水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组成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工作小组,认真对照选人用人标准要求,对被列为“带病提拔”倒查对象的提拔晋升程序逐一进行倒查自查,立行立改,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制定《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登记备案,严格证件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审批手续,禁止未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私自出国(境)。落实工作责任,对本系统公职人员出国(境)备案登记、证件管理和审批审核等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归口统一管理,确保管理到位,杜绝疏漏。


  3.针对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存欠缺等问题。一是已于2022年8月与潮州市市政服务中心签署了租用合同,租赁路灯所办公楼解决广东省潮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用房及办公用房问题。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资产管理的工作实际,组织制订《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并于2022年3月22日印发实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开展定期资产清点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完成了2022年度市局及潮安、饶平分局的资产清点盘点工作。三是高度重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建立专员对接、工期倒排、定期报送、现场督导等工作机制,局领导先后10余次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全力以赴指导推动饶平县完成大埕湾项目竣工验收和剩余资金支出等收尾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并按周期开展沙滩清表和环境监测,专项资金支出率约达95%。


  三、夯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


  经过近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蓬勃动力。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重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刀刃向内,以敢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带好队伍。严格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不断筑牢廉洁防线。深入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加大纠治“四风”力度,驰而不息抓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三)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激发党建内生动力。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程序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为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和培训教育力度,抓好干部梯队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生态环保铁军。


  (四)转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强化污染管控治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重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潮州、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806896;邮政信箱:潮州大道北端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sthjjdwb@163.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