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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3-12-11    点击数:6588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3年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决扛起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落实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力做好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楚群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召开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着力推动巡察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二)细化整改任务。制订《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7项具体问题,研究制订22项整改措施,并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实行领导干部牵头负责和销号管理,定期对账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相关科室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作为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落实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当前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查找潜在问题、深层次原因,及时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把建章立制与查纠整改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做到“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着力促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房建设试点等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强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印发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工作方案,对塑造、提升乡村建筑风貌提出相关要求。对潮安区农村房屋风貌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严格执行党组工作制度,资金分配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部署,深化城乡自建房安全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自建房隐患排查调研工作,向各县区发送排名靠后通报函,落实每周通报制度。全市自建房排查任务已全面完成,并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整治销号1115栋。二是对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13次,对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推动各县区逐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配套设施。三是印发《潮州市系统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县镇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四是督促各县区加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已完成镇级污水管网183.42公里,全市32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式投运。


  (二)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及绩效目标督促指导各用款单位推进具体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对未完成支付的资金继续通过月报制度掌握资金支付进度,对资金支付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一月一督导。


  2.加大专项资金的督导力度和频次,督促解决专项资金使用滞后问题。汇总各用款单位的资金支付计划,连同资金分配方案上报省住建厅备案。对专项资金使用滞后的单位和县区发出《关于切实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的函》,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认真分析评估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关于专项资金监管方面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做好专项资金分配工作。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生活垃圾分类和城市水环境治理资金分配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分配方案已报省备案。


  2.加强内控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一是印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使用工作台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二是对支出进度进行通报,跟进督导,加快项目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落实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持续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切实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始终把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把落实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一体谋划推进,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注重治本和预防相结合,坚持用系统观念、改革办法来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推进潮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393326;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十四楼办公室;电子邮箱:czzjbgs@sina.cn)。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