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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启动首轮巡察工作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05-03    点击数:13466次



5月2日下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各项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委书记李水华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李水华指出,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决胜“百团大战”,推进潮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凤凰腾飞”美好愿景的重要保障。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快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工作进度,充分表明了市委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推动我市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水华强调,要准确把握巡察要求,不断提高巡察工作实效性。要明确定位,聚焦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情况等,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抓住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要讲求实效,提高巡察质量,发现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要专题向市委报告;强化督促整改,找出病灶,举一反三,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给力的要严肃问责。要压实责任,形成巡察合力。县区党委书记作为开展县级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巡察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问题,确保5月中旬前全面推开县一级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受市委委派,代表市委开展巡察,要切实当好“千里眼”、“侦察兵”,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要进一步强化“应当发现重大问题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宣传以及审计等方面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李水华强调,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铸造忠诚干净担当巡察干部队伍。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克服特权思想,严守纪律底线;加强队伍监管,防止“灯下黑”;强化使命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揭露问题,敢于秉公直言,敢于得罪一切腐败分子,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少勇部署市委首轮巡察工作。经市委研究,我市首轮巡察对象为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巡察组对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突出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等问题。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姚继新主持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委巡察机构有关人员、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