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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安区检察院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5-02-27    点击数:90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3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综合施策、真改实改,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订整改方案,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细化整改清单,将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同时,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明确职责分工,抓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抓部署,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带头认领问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党组其他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以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有效的作风,主动认领分管线条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本院深入分析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1项,形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好制度藩篱。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制订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谈体会、谈心得等方式,开展交流研讨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一是统筹“四大检察”人员配备。立足工作需求和人均办案情况,合理分配干警工作岗位,2024年补充2名公务员任业务部门检察官助理,过渡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二是做实做优刑事检察。刑事检察部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逮捕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压实责任开展监督,通过“人对点”精准立案监督、主动摸排“两项监督”线索、梳理排查常见监督点并有针对性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或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深挖细查漏罪漏犯、全面及时审查判决裁定等,加大监督力度。2024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监督撤案12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4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份,纠正遗漏同案犯50人;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份,提出抗诉1件。三是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民事检察部门应用大数据模型,破解民事检察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2024年,运用数字模型2个,摸查线索8条,办理案件2件。针对民事案件在财产保全、执行环节等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有机结合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推动监督效果由点到面。2024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4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3.以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一是通过检委扩大学习会等形式,学习各类法律文书应用、法律常用词语、案例、报告等的规范表述,加强校对审核,提高文书质量。二是依托系统检测功能及加强人工筛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对已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邀请检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落实“一案一整改”,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


  4.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检务管理现代化。一是专人整理检察动态,每周更新新媒体内容,深化检务公开,传递检察正能量。二是对签署具结书的认罪认罚案件,实施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办案质效。三是主动推进大数据模型推广应用工作。复用“不捕不诉后续执法监督模型”,从1161条9000余项数据中,准确筛查出18条违法监督线索,成案率100%。研发“社区矫正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违规外出(脱管)线索并成案48件。复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公益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办理督促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四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案财物统一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流转,规范赃物室管理。


  5.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完善本院《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等,召开党组会等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共13场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计划同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调整院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成员,充分运用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究,精准、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与分管业务同研究、同落实。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深入详细查摆和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并落实整改。二是成立院“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本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培训,安排专人进行舆情排查,提高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制订工作要点和年度计划,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完善本院《财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强化对资金资产管理、人事等内部管理岗位的防控。更新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并组织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表》。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全体检察人员签订《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自查报告表》,提高纪律作风思想认识。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共开展谈话21场136人次,分类分层次开展23场次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四是深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制订本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正负面清单(试行)》,组织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引导干警全面如实填录,坚决做到“有问必录”“应录尽录”。


  2.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一是加强司法救助办案力度。拓宽线索来源,跟进已掌握线索,及时开展救助。2024年,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其中19件为当事人主动申请,发放救助金16万元,被救助人员涉及未成年人、困难妇女、重伤人员、退役军人等。二是制订本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起诉涉企犯罪案件16件25人,办理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设立7个“检察护企工作站”,进一步畅通检企对接联络渠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场次,邀请企业代表零距离旁听庭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传统领域加强办案,主动开展新增法定领域的线索排查、案件办理工作,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联合区人大办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工作的暂行办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公益保护监督合力。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点,进一步织密公益保护防护网。


  3.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落实内控制度,更新财产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把控资金使用,做好预算支出事前审批。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坚持按需采购、按需领取办公用品,针对闲置的大件办公物品,及时组织退回院资产管理部门,并设置专门场地存放,统筹安排后续使用。三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到期无法继续使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做好报废处置。四是完善报销手续和报销清单明细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制作出差审批表,干警出差均要求做好事前审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新制订工作制度17项,其中包含《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陈旧制度44项,并汇编成册。二是严格执行本院《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本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职责权限。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提交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2024年,院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105件。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规范撰写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严格遵循“凡提四必”等要求。二是立足工作实际和干部培养需求,合理分配干警工作岗位。对试用期调整岗位人员进行归位调整,通过补充公务员和过渡合同制书记员充实辅助办案力量。


  3.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强化党建引领,制订本院《落实“三重三联”党建重点任务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联动强质增效活动和贯彻“三带一体”学习机制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的若干措施》。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则程序,明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和分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党建工作台账和党务会议记录,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要求,结合本次和上一轮巡察、审计反馈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强化整改实效。二是严格依照《党组工作规则》进行议事决策,做好确定议题、准备会议、沟通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等环节。院党组、党总支持续做好对各支部的指导帮带,强化对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的督查,确保工作规范,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三是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开支,不再设置库存现金经济科目,实现零现金。四是进一步完成内部审计整改。本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并完成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本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院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素能、转作风、强管理、促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管理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入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院党组坚持“开门”深入整改,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措施;对常态化坚持事项,采取有力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及时提炼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并加以推广,使巡察整改成为完善工作举措、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促进潮安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院党组将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点带面,及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跟踪监督、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着力实现问题清零、措施常立、成效持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3月25日。联系电话:0768-5810333;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4号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15638;电子邮箱:cajcjjs@126.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