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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暨“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5-03-03    点击数:494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暨“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月26日至28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科协、市委党校、枫溪人民检察院等12个单位党组织反馈常规巡察情况,向潮安区凤凰镇虎头村等12个村反馈“百千万工程”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出席常规巡察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履行职能责任存差距,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存不足;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个别领域、个别单位廉洁风险较为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有的研究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不到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待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紧扣履行职能责任,将巡察整改与聚力攻坚“百千万工程”、坚定不移干好“三件大事”、深入开展“双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结合起来,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机制,严防“新官不理旧账”,坚决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切实强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机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